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21.02.2017  04:02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府“135”工作思路和“四个三”工作目标,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绿色发展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南岸。

  二是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推进实施《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南岸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跟踪与督办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向媒体发布新闻不少于2次,在媒体刊发新闻稿件不少于50篇,中小学生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党政领导、环保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率达到95%以上,做好“十进”宣传全覆盖,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氛围。

  三是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完成南岸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机构更名,配合市局搞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市和区县环境执法事权划分,以及其它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四是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迎接市环保督察各项工作,推动突出环境问题切实解决,认真查办移交案件,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