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三方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
04.12.2015 15:56
本文来源: 法院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全院干警主动参与,积极推进平安建设活动。南岸法院根据“平安南岸”建设工作要求,院党组把稳定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院长、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全院干警对深化“平安南岸”建设活动的责任感,落实责任部门、专职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创建“平安南岸”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相关“平安南岸”建设的工作制度,把本院社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强化涉诉信访处理,加强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警处置能力,做好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提供了服务“平安南岸”建设的具体要求。院党组成员主动做好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问题。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年初有研究部署,半年有自查小结,年终有总结。
(二)强化审执工作,抓好审判质效,为“平安南岸”建设尽心尽责。第一,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严打、严惩”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以及杀人、强奸、贩毒和制假、贩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审理好与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刑事案件。处理好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公务行为的廉洁性。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庭前调查、庭中维权、判后帮教,立足疏导、标本兼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全面加强民商审判工作。加大对传统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破产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以及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采取巡回办案,减化程序,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托调解速裁庭、诉前调解室等平台,发挥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为涉诉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伤残、孤寡、低保等生活困难群众减、免、缓收诉讼费。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促进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依法公正、有利稳定的原则,审慎处理当前多发的企业改制及遗留问题、城镇改造发展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商品房买卖、重点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补偿等案件。解决好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纠纷,处理好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等案件。全力支持政府重点工作,提出“市区重点项目延伸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及时跟进到哪里”的口号,对涉及土地征用、城市危旧房拆迁改造等群体性行政争议,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协调和解的工作思路,加大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第三,抓好执行工作。坚持以规范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操作流程为抓手,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老赖”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以威慑促执行,采取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推行公开和曝光机制,以公开促执行,执行全过程的公开、透明;推行公告债务人员名单、见证执行、财产申报审计、委托评估、公开拍卖等措施,做到每个案件执行过程透明,执行程序、时限符合法定要求。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启动主动执行工作,建立执行24小时全勤值班制度,探索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提升了执行效果。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创新便民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第一,提出“四个标准化”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服务。一是审务公开标准化。公开服务内容,立案材料、受案流程、审结时限、开庭公告、法律法规、案件受理收费标准及依据,制作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提供诉讼格式纸、申请诉讼等资料的示范文本等。公开服务承诺、廉政纪律、投诉方式、院长邮箱等,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完善制度标准化。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当天分至各业务部门;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障服务,规定了行为规范、接待用语等;按照立案流程,做到立案“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窗口设施标准化。完善立案窗口建设,办公用品齐全,实行信息化立案,利用现有司法资源科学合理设置信访接待室、诉前调解室、速裁室、诉讼引导台和立案审查、判后答疑、诉讼收费等窗口,做到专人专窗,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统一着装、亮牌办公。为当事人提供饮水机、残疾人轮椅、传真、打印复印诉讼材料等服务,凸显出全方位、多层次、规范、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四是服务行为标准化。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无脱岗、串岗、空岗的现象,受理案件热情主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用语文明规范。若当事人要求会见法官的,诉讼服务中心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法官开庭和外出,只需留下联系方式预约。同时,安排院庭领导和立案信访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当事人。第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以督促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办案,对当事人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把法庭开到街道、社区、村组、院坝,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甚至病房,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庭后释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建立一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干警队伍。选任具有领导工作经历,有威望、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院领导担任区关工委法制报告团副团长,推荐长期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优秀的法官作为法制报告团成员,成立“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联合少审庭,以“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短片、法律讲解、模拟法庭等,不定期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社区学校以及大学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们提高法制观念。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组织人民群众观摩庭审、参观法院硬件建设等形式,开展微博庭审直播,利用“重庆南岸法院”腾讯与新浪微博,向公众直播具体案件庭审,体现了司法公开,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真心地支持法院工作。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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