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实施“3322”工作举措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31.12.2014  20:09
  垫江法院设有4个派出人民法庭,2012年以来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252件,占该院民事案件总数的41.3 %,4个人民法庭均成功创建“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加强法庭基础建设。审判办公楼建设到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于2010年以前相继修建完成了4个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建设,共计投入资金780万元,诉讼环境更加舒适。物资装备保障到位。统一投入85万元加强法庭办公装备及数字化建设,为各法庭配备警车1辆,在人民法庭建成数字化审判庭3个,保障工作高效运转。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排4名政治立场坚定、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法庭庭长,并配齐配强其他工作人员。4个法庭现有工作人员21人,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17人,研究生2人。

  二是抓好“三个”关键,加强法庭队伍建设。抓素能。积极组织法庭干警参加“双月开讲”、“法官沙龙”活动,并通过定期开展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岗位轮岗及巡回法制宣讲等工作,加强法庭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养。抓作风。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人民法庭主动听取辖区综治办、司法所、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村民代表及案件回放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不及时、巡回审判不多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完善措施。抓青年。有效实施“一线磨砺”计划及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培养青年法官“张口会说、提笔会写、坐堂会审、遇案会调”四种能力。

  三是建好“两个”机制,延伸法庭便民服务。建好便民网络机制。以4个人民法庭为中心,巩固构建便民诉讼站8个、便民联系点17个、便民联络员78名,适时、适情地开展巡回审判,并充分发挥便民联络员纽带作用,让群众就地、就近感受到方便。建好“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探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各人民法庭每年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2次培训和业务指导活动。设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室及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搭建行业调解诉调对接机制。

  四是坚持“两个”规范,推进法庭精细管理。规范法庭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严把文书质量关,成立裁判文书校核小组,专职裁判文书校核工作,确保裁判文书无差错出门。规范法庭经费管理。在法庭干警工作餐、值班费等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严格落实法庭驻庭保障。争取县委政府专项经费支持,解决便民诉讼网络站、点、员经费问题,落实便民网络保障。 来源:垫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