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 “123”工作法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思路

02.11.2015  16:32

城口县 “123”工作法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思路

 

近年来,城口县妇联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紧扣 “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这条主线,与司法局、法院、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思路,探索 “123”工作法(即 “搭建一个平台,完善二项制度,整合三种资源”),切实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搭建一个平台,即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平台,形成纵向延伸到底,横向覆盖到边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县级层面成立了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调在县妇联,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依托综治办、法律服务所、妇女维权站、警务室等维权机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对婚姻家庭纠纷进行多元化解。横向依托工、青、妇、司法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的维权阵地和窗口,架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绿色通道”,通过人民调解服务、信访服务,民警服务、维权志愿者服务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问题。

完善二项制度,其目的是形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与诉调的有效对接。县妇联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和健全诉求对接机制的意见》,明确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诉求的目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以及法律援助和信访对接两项基本制度,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沟通信息,研讨对策,注重诉前与诉中衔接。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无效而当事妇女权益确受侵害的信访个案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并在矛盾纠纷排查、志愿者服务和维权指导等方面作出了规范,为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与诉调对接的科学管理提供保障。

整合三种资源,即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部门资源、群团资源,从而构建起资源互补、信息互通、业务互联、工作互促、纠纷联调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县妇联与司法局、法院、民政、综治办、共青团、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在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300余个,发展调解员和自愿维权者1000余人,运用道德的、文化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调解婚姻家庭纠纷620件,成功率在98%以上;调动各方力量,以“三八”维权宣传周、“平安家庭”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为抓手,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宣传妇女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