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司法局三举措确保廉洁节

29.12.2015  23:50
    一是强化教育,树廉洁之心。召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动员会,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委实施意见精神,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牢记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的规定,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促进作风转变,筑牢廉洁防线。

  二是严肃纪律,行廉洁之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不得用公款赠送各种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同城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庆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在票据、做账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作案者,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落实督查,正廉洁之风。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置廉政举报信箱,公示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结合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征集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发送廉政短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开展节前慰问老干部、老同志活动,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