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司法局多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县
巫山县司法局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精心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 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及与全县推进“打非治违”“清理移民统建房”等紧密相联的法律问题,编印各种形式法治宣传资料强化宣传;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启动“送法进万家”“常用十个法律问题怎么办”等专项法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是大力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在巫山电视台、《巫山报》、巫山信息网、《巫山骄子》等媒体开设法治宣传栏目;积极向重庆司法行政网、西部普法网、巫山公众信息网,总结推广宣传普法成果;依托县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宣传、提供心理咨询,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扶和矫治;积极协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法治宣传暨文艺巡演活动,深入城区、大昌、福田等中小学校开展巡回法治宣传。
三是积极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在高唐街道望霞公园建设有30米法治文化长廊,分别融入法治巫山、法治典故、法学名家、法语小品、以案说法等12组法治文化主题元素;在乡镇建立了法治文化墙,村(居)建立了法治“农家书屋”,特别是在上升社区探索出平安建设和普法示范社区的“一本三日志十名册”典型经验,得到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好评。
四是强力推进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和道德模范、遵纪守法户等的评选,筑牢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打造了骡坪镇、官渡镇,鸳鸯村、培石村等一批普法示范乡镇、普法示范大院,大力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推进了基层法治建设,切实增强了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五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作用。 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41个;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县委党校分三期对司法助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干部进行了轮训;制定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调解工作奖励和补助政策;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其源头控制、常态排查、就地化解的作用,把排查化解工作延伸到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等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六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从2012年起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县政府民生工程。县司法局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通过全面建立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措施,规范管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得到快速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受援人数2000余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合计5000余万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数量4000余人次。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中,受援人满意率平均达到了97%以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七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探索提高GPS定位等信息化管控手段应用程度,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切实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扶助等重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确保无一人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八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建立巫山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丰富经验的执业律师,为巫山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人才保障。公证员主动服务全县生态移民搬迁等重点民生工程,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值班接访,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常态化;2015年将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九是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执业纪律和规范执业行为的教育培训,着力促进法律服务队伍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