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吊销主体到辖区工商部门确认是否从事经营活动告知书
巫溪县鑫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巾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吉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巫溪县天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融汇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巫溪分公司等五户企业:
我局通过对巫溪县鑫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巾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吉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巫溪县天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融汇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巫溪分公司等五户企业登记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管公司、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或以电话及重庆工商红盾网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证实上述五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可以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由于上述企业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请上述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辖区工商部门确认是否从事经营活动,逾期未来确认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巫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