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天星寺镇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四环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注重受理环节把好“入口关”。镇、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热线电话,方便群众通过调解渠道解决诉求。对申请调解的当事人,热心做好接待、受理、登记和劝抚工作,缓和其激动情绪,为下一步调处工作赢得先机。二是注重调处环节把好“调停”关。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摸排,及时发现并防止苗头性和倾向性矛盾问题被激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有针对性地落实调处化解措施,并运用人民调解基本知识与技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注重履行协议环节把好“诚信”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实时跟踪,督促当事人自觉遵守并履行协议,或先行代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保证协议有效履行。对拒不履行协议的,向遵守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四是注重研判环节把好“诊疗”关。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情势研判分析会,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经验。针对问题和不足,完善调处、回访当事人和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调解网络,努力确保“小纠纷不出社、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