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实行环境监管对象随机抽查制度 强化环境网格化管理

04.01.2016  10:37

近日,巴南区出台《巴南区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对辖区内污染源监管对象进行季度性抽查,全年确保对所有污染源至少进行一遍检查。此方法是巴南区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的首次运用,将对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根据《方案》要求,全区被抽查的污染源分为区直管和非区直管污染源,区直管污染源由区环保局每季度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非区直管污染源由本辖区镇街、园区管委会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环境违法问题或管理问题突出的企业将有针对性地提高监管频次,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方案》还规定,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均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每次抽查前要明确出检查人员数量和被检查企业数量,检查采取暗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