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下放户口迁移审批权限 迁移户口可以当场办理

02.01.2017  12:03

    日前,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精神,重庆市统一规范市内外户口迁移登记政策,降低户口迁移落户门槛,下放户口审批权限,缩短办理时限,预计每年重庆将有25万人次迁移户口业务可当场办理,避免群众来回奔波。

        落户五大功能区域政策有差异

        去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统一全市户口迁移登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普遍降低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以往的户口迁移政策,此次有了明显的创新和突破,全面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五大功能区域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按照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功能定位,为进一步吸纳转移人口,将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年限由5年放宽到3年,将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经商年限由3年放宽到2年。

        为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有序梯度转移,放宽了这两个区域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落户条件,不设务工经商年限,同时这两个区域居民在本功能区域范围内务工经商的,也不设年限。

        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新设置了投资创业落户通道。其中,都市功能核心区年限为2年,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年限为1年,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未设年限。

        此外,拓宽了“三投靠”落户通道,将“合法固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住所”;取消了原夫妻投靠结婚年限和就业限制,新增了本市籍成年子女投靠城镇父母落户通道,取消了父母投靠子女身边无子女的限制;全面放开购买商品房迁移户口条件,取消购买商品房迁移户口的务工年限和文化程度的条件,购房即可迁移户口。

        全面下放户口审批权限

        为服务群众,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重庆市专门推行户口办理简便化。即户口迁移登记一律由派出所受理、办理,由此,原由区县局审批的7项户口迁移事项不再报区县局审批,极大地缩短了群众申办户口迁移的时限。据不完全统计,仅此项措施,每年重庆将方便群众申办户口迁移13万件。

        同时,派出所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权限时限规定的通知》规定办理户口,为此,预计每年全市将有25万人次迁移户口不再报派出所所长审批、可当场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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