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
重庆日报消息,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和《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并发出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按照“改革创新、面向未来,补齐短板、特色发展,凝心聚力、协同育人”的工作原则,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到2022年,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到2035年,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深入推进教学改革
(一)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要求,体育课程开课率、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率、学校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高中教育阶段体育课每周不少于3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个学时,专科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08个学时,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鼓励研究生教育阶段开设体育课。按照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加强学生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项目融入体育教学全过程,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加强课程管理,严禁挤占体育课,严禁开展“放羊式”体育教学。
(二)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阶段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探索智慧体育课堂建设,增强体育课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大力推进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开发建设,形成“一校一品”特色教材体系。
(三)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大力推进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进课程,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挖掘整理重庆传统特色体育项目资源,有机融入学校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在大中小学校开展传统体育项目建设试点,每2年举办一届市级传统体育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交流机制,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入各级各类学生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建立体育特色学校评估机制和淘汰机制。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塑造学生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优秀品格,让中华传统体育在校园绽放光彩。
(四)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通过“教会、勤练、常赛”等方式,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引导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和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以及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操、武术等专项运动技能。制定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指南,加强课堂教学和课外训练,提升体育教学和训练质量。制定重庆市中小学体育课程、大课间活动及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强化学校、家庭、社会联动作用,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五)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按要求构建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制度,坚持每年举办校级综合性运动会(体育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比赛等活动。优化学生体育比赛项目设置,每年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市级比赛,每2年举办一届市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比赛,每3年举办一届全市学生运动会。加强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优化拓展项目布局,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纳入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落实高水平运动员注册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
三、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六)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制定重庆市学校体育教师配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学校体育教师动态调整配备机制,到2022年,全面解决学校体育专职教师师资不足等问题。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定期选派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学校担任体育教师。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的制度,推进学校专项体育技能发展。健全体育教师培训机制,对全市体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位教师每5年培训时间达到360学时,市、区县体育骨干教师5年内至少参加1次市级培训。建立体育名师团队培育机制,定期开展体育学科导师团队、体育教师工作坊、体育名师工作室、体育名师名教练等评选,支持海外访学研修,加强城乡帮扶与交流。实施体育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行动,配齐配强体育学科专职体育教研员,每2年举办一届市级体育教师专业技能与教学比赛。
(七)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制定重庆市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配置评估机制。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新建、在建、改扩建学校要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建立健全体育器材补充机制,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将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推动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
(八)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统筹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把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重要载体。
四、着力完善评价机制
(九)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体育教师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深化高中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完善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和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稳步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实施高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与质量监测,探索推进学分认定与走班选项教学。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根据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十)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完善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方案,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体育教师在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人文社科课题等科研课题项目中设立体育专项课题,在相关成果奖励评选表彰中保障体育学科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落实“区县属地、部门属事、学校主体”等各方责任,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市、区县教育规划。完善重庆市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素质测评、支持学校体育开展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学校体育教研活动常态化视导机制,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发布、反馈和结果应用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情况的抽查复核。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纳入高校本科(专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双高”建设成效评价。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连续下降、近视率连续上升的区县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总体谋划,纳入相关规划。各区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教育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按要求保障体育工作正常开展。
(十三)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建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学生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学校体育工作典型案例,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好故事,传播学校体育工作好声音,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2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不断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
(一)明确课程目标。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充分挖掘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美育资源,构建学科特点鲜明、核心价值突出的课程目标体系。学前教育注重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高中教育注重丰富学生审美体验,开阔学生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注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培养既懂技术又懂艺术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高等教育注重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和一定专业审美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二)完善课程设置。整合相关学科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构建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段各有侧重,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的课程设置体系。学前教育阶段主要开设适合幼儿身心特点发展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开设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高中阶段主要开设多样化、可选择的艺术技能训练课程,增加艺术课程可选择性。职业教育主要开设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实践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开设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经典教育、创新能力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以及与各专业教育紧密联系的学科审美课程。
(三)加强教材建设。构建主线贯通、纵向衔接、大中小幼循序渐进的教材建设体系,运用好国家教材、编写好地方教材、开发好校本教材。编写地方教材、开发校本教材要围绕美育课程目标,充分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反映巴渝民间文化艺术特色,体现美育教材的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和传承性。健全教材更新和审定等机制,坚持把中小学美育教材纳入学生教材保障范围,做到人手一册。落实高校美育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教材编写、使用和研究工作,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融通多学科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以及与专业教育紧密相关的专业美育课程教材体系。
三、全面深化美育改革
(四)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全面落实国家美育课程刚性设置要求,确保美育课程开课率、学校美育实践活动覆盖率100%。小学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初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必修课要分别达到3学分。中职学校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不少于72学时。本科和高职院校美育通识课、公共艺术课、专业审美课及社团实践活动等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管理,不少于2学分。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以及美育社会实践等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和学分体系。
(五)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学科审美基础+学科技能+学科审美创新”“跨学科审美基础+跨学科思维培养+跨学科创新”“审美课堂+社团审美活动+社区美育”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的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健全学校美育教学研究机制,完善美育专项课题研究制度,发挥高校引领作用,加强高校与中小学的科研联动。设立重庆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培育5—10项市级美育优秀教学成果、5—10名市级教学名师、3—5所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建设一批市级美育实践基地。大力开展高雅艺术和中华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深化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和市级美育实验区综合改革,搭建校地合作平台,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美育有机融合。
(六)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将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学校课程计划统筹安排,完善课程化管理,大力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让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熏陶的机会。以每年5月开展的学生艺术活动月、每年12月开展的迎新艺术展演月等活动为抓手,以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为引领,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群体性艺术展示活动,推进课程教学与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优化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设置,大力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地方传统文化艺术、非遗文化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有条件的区县每年开展1次中小学生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语言艺术、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制作、艺术实践工作坊等艺术专项展示活动,每年开展1次博物馆、青少年宫、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实践活动,每3年组织1次市级大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完善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建设机制,加强市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建设,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学生艺术团参加全国和全市重大演出活动。
(七)推进美育评价改革。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和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情况,逐步纳入学业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探索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推动小学生艺术素质应测尽测,实现伴随式收集、数据化呈现、智能化分析。探索将艺术类学科纳入中考改革试点,适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记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考试内容。
(八)促进艺术学科创新发展。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优化全市专业艺术教育学科布局。加强艺术类品牌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建设,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艺术师范教育,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美育教师队伍。充分运用现有艺术学科研究点、学位点,每年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级、市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加强美育理论、实践和创新研究,强化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整合相关学科资源提升美育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建设5—10个市级美育高端智库,构建多元化、高水平、特色化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
四、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九)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制定重庆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美育教师动态补充力度,力争到2022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具备条件的国有专业文艺院团、机构等合作,特聘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等兼任学校美育教师。鼓励其他学科教师通过专业培训后担任美育学科教学,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艺术师范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国培”“市培”“县培”和专项培训以及校本研修,对艺术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每位教师每5年培训时间达到360学时。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关美育活动计入工作量,保证美育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占有一定比例。搭建美育教师能力水平展示平台,每2年开展1次市级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竞赛。建立美育名师团队培育机制,培育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加强美育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美育学科教研员。
(十)加强场地器材建设。制定重庆市学校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学校美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工作,并将场地器材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职学校“双优”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等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建设满足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美术室、合唱室、舞蹈室、器乐室、雕塑室、手工室等专用教室,配齐配足相关器材设备。完善学校美育场地维修机制、器材设备补充更新机制,保证场地、器材、设备适应发展需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为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美育功能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办学特点和美育特色,建设相适应的功能室,配备特色器材,促进美育教育特色发展。加强高校美育场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艺术场馆。
(十一)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新建的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优先布局在学校或其周边,推动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将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开放,为学校开展美育课程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美育研学旅行、现场观摩、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课后服务活动,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益项目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活动,缓解学校美育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十二)助推乡村学校美育发展。大力实施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一批能够满足乡村学校美育教学需要的全科教师。大力开展乡村学校非美育学科在职教师美育素养培训,提升乡村学校兼职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活动指导能力。以学区为单位,加强乡村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乡村美育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动乡村学校共享优质在线课堂资源。深化乡村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补齐乡村学校美育师资和资源短板,通过“特岗计划”等加大艺术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开展乡村学校美育教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乡村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提升乡村学生美育教育水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总体谋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相关干部培训体系。完善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教育、宣传、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各区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学校美育教育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按要求确保美育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学校美育教育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完善重庆市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推动纳入中职学校“双优”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成效评价。完善中小学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建立区县、高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区县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十五)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学校美育工作典型案例,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宣传学校美育工作好故事,传播学校美育工作好声音,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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