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9月7日上午,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孙政才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着力抓好重点专项和重要任务,着力破除制约依法治市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今年以来,在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下,各专项小组、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委研究决定地方立法重大事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汇报。加强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全过程的重要方面。《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明确了需由市委研究决定的地方立法重大事项以及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全过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该项立法是紧密结合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立法决策,以通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行政程序法定化,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政,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条例突出针对问题立法、注重管用有效、体现重庆特色,着力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着力增强权力运行公开性、公信力,着力减少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着力防止行政执法不规范、欠公正,着力推动政府职能优方式、增效能,着力破解监督追责不到位、不过硬。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对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地方性法规集中全面清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专项评议,市政府开展了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评议,着力推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直辖以来所有决定、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注重上下联动,加强备案审查,抓实自查清理,推动边评边改,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会议听取了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我市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点专项和重要任务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孙政才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要求,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在重庆落地生根。
孙政才强调,市委年初确定的依法治市8项重点专项和67项重要任务,是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必须集中精力抓实抓好。对于8项重点专项,市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其余的要按程序抓紧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把问题研究深透,把风险考虑周全,严格程序、从严把关,真正做到干一件成一件。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尊重司法规律,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加快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稳妥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关于制定《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推进行政程序法定化,要继续加强调研论证,完善制度设计,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评估工作,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力求使条例成为质量较高、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要认真执行信访条例,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序推进诉访分离,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关于健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问题,要从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用人等方面着手,通过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改进考核用人导向等举措,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于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建立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机制等重点专项,也要统筹研究,抓紧推进。
孙政才指出,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把握重点、抓好专项、点上突破,又需要统筹兼顾、整体布局、全面推进。对于依法治市8项重点专项和67项重要任务,各专项小组和相关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精心安排部署,一件一件抓好,一项一项落实,积小胜为大胜。当前,还要认真谋划好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同落实、一并考核。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执行不力、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面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区县要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认真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大胆探索、积极作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取得实效。要建好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检查。
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奇帆、张轩、徐敬业、张国清和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记者 李鹏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