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年报催报公告

25.02.2017  01:36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雅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16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联系电话:61217819,61217820,61217821.

特此公告。

附件:南岸局催报企业名单(内资)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2017年2月24日

南岸局催报企业名单(内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