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幼儿园建设规划。市教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市规划局等部门,加快编制《2018—2020年主城区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幼儿园建设装修标准》。二是完善公办园编制政策。对公办幼儿园核心岗位和骨干教师编制,由各区县在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教育系统无余编的,在区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解决;区县无余编的,由市级统筹全市编制资源,通过编制周转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完善配套幼儿园政策。针对市政府“1+3”文件出台前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市国土房管局已暂停此类配套幼儿园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为区县回收回购小区配套幼儿园赢得时间和空间。四是完善公办园收费政策。协同市物价局、财政局,制定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