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16.03.2015  12:54

渝农办发〔2015〕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2015年全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有效落实2015年全市兽医工作暨春防工作启动会各项工作安排,市农委决定于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对全市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以下简称“春防”)等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重点

(一)春防工作开展情况

1.春防工作组织发动、宣传培训、经费落实、人员培训等情况;

2.疫苗等防疫物资保存、发放、运输、登记、使用及台帐管理情况;

3.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普查、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情况等;

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养殖环节防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监管(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屠宰肉品卫生监管、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制度落实情况

1.“以监促防、以检计酬”兽医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和推行情况。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对乡镇兽医站落实定责、定岗、定员、定评、定酬情况。

2.“基于监(检)测和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向养殖场主和养殖户宣传政策情况,工作制度制定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3.“动物饲养场开展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向养殖场主宣传其法定义务情况。

4.无害化处理机制建立情况。

(三)《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实施和《重庆市无规区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情况

对照渝农办发〔2015〕12号要求,就《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以及《重庆市无规区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宣贯情况进行检查,为迎接市人大检查做好准备。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导人员由市农委、市动监所、市动物疫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见附件)。具体督导时间由组长确定,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抽查乡镇站、规模场、散养户)、交流意见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要求

(一)各区县要对照督导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二)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应及时与区县交流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结束后,每个督导小组应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会议交流汇报。

(三)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附件: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

组别

组长

督导组成员

督导区县

第一组

余祖华

曾  政、熊  梅

垫江、梁平、忠县、石柱

第二组

贺德华

陈  军、曹  芸

巫山、巫溪、城口、南岸

第三组

甘伟孝

聂明建、黄  诚

合川、潼南、北碚、渝北、江北

第四组

熊仲良

蒋  茹、梁旺旺

万州、开县、云阳、奉节

第五组

何义刚

熊政明、冯  超

长寿、丰都、涪陵、武隆

第六组

刘茂文

朱凤群、刘勤妮

江津、永川、璧山、沙坪坝

第七组

邓  勇

黄  勇、黄  恒

荣昌、大足、铜梁、大渡口、九龙坡

第八组

骆凤玲

韩学锋、陈忠琼

南川、万盛、綦江、巴南

第九组

胡友兰

龚勇强、杨泽林

黔江、彭水、秀山、酉阳

注: 渝中区、北部新区未列入此次督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