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07.03.2016  17:47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以渝办发〔2009〕197号文规定重庆市档案局(馆)的主要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市档案工作;起草全市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⒉负责全市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区县﹙自治县﹚的档案业务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⒊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市直属单位及部份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重庆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承担市档案馆安全的责任。

⒋组织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⒌指导全市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⒍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

⒎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⒏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市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市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9.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承办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涉外事务。

重庆市档案局(馆)现有10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共11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政策法规处(挂业务教育处牌子)、档案收集整理处、档案管理处(挂重庆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牌子)、保护技术处、档案编研处、档案信息技术处(挂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牌子)、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部门 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2505.21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2460.21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预算总支出2502.21万元,其中:档案事务基本支出1969.81万元、项目支出532.4万元、2015年上报预算时,估计项目中有两个不能在年底完成可能形成结转105万元,实际上2015年通过努力工作,破产企业档案数字化,消防水管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实际支付了工程款,未形成结转。档案事务基本支出1969.81万元包括:一般行政运行支出1315.37万元,离退休支出480.7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1.4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92.22万元。项目支出532.4万元包括:档案征集50万元,《重庆档案杂志》25万元,档案保护208万元,破产企业档案数字化88.4万元,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配套经费36万元,档案馆库房自动报警控制灭火系统维护费20万元,2015年估计项目结转105万元。实际上2016年项目支出为427.4万元,比上年519万元减少91.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考察两批次1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辆改革后我局保留5辆车,其中运行费30万元,保留4名驾驶员工资支出28万元。

 

 

重庆市档案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