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五举措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

16.01.2017  19:33

  一是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由区公安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商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淘汰工作。2016年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11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是规范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按要求联网对新注册和年审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建立了环保标志发放台帐,并将环保标志的张贴纳入日常监管。

  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倡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新增油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32辆。

  四是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有简易工况法汽车尾气检测站1个,按环保部要求,开展了新车注册登记工作,并按上求上报信息数据,2016年全年无违规检测行为,共检测机动车34983辆。

  五是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全区城市道路实行了人、车分行,并开展了人行道提档升级改造。公交网络设置合理,覆盖面广,市民出行方便,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90%以上,完好率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