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07.07.2016  14:25

  重庆市环保局采取四项举措,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落实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行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从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应急管理等方面入手,把各项工作做早做细做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一般风险隐患问题330个,已整改221个,其余109个隐患问题正加快进行整改。

  突出重点,扎实保障汛期安全。充分利用《重要水雨情通报》《市防汛抗旱简报》等渠道,及时掌握各类汛情。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区县汛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并加大环境污染源及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点巡查和监测力度。

  加强流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分别与四川省、贵州省环保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交流,为进一步做好跨省际间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队伍、人员、物资等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准备。汛期以来,全市环保部门成功处置15起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遏制11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4件,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全市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