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提出全市辐射环境监管新要求

05.06.2015  20:33

          今年,市环保局领导多次深入区县环保部门调研,实地了解辐射环境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培养、投诉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市辐射环境监管现状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提出了以下总体要求: 一是 积极推动辐射监管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建设,尽快建立起一支能够承接上级下放的审批和监管权力的、与职能职责相匹配的辐射监管队伍。 二是 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建立严格准入制度,执行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建立应急处理程序,妥善处理好辐射环境投诉和群众来访工作,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 做好环保信息公开、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贯和辐射科普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