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贸行业协会:
《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已经市商委第4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继续坚持“一保二建三打造”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改革,认真推进内贸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努力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的商贸流通网络,为建成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商贸流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4%以上,商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4%,会展产业直接收入实现95亿元以上,网络零售额力争实现600亿元,粮油供需总量平衡。
一、继续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改革
(一)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流通产业协调发展。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流通发展分类指导,努力实现各区域商贸服务业错位布局、差异发展、特色发展。支持都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现代高端商贸服务业。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支持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领域的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依托特色农产品和旅游资源,完善商贸服务配套,促进农商对接、商旅联动,积极发展边贸市场。支持两江新区继续实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坚持完善五大功能区域片区协作机制和重点项目会审制度。
(二)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解决农产品“最初一公里”难题。加快构建“主城区—区县—乡镇”三级农村流通体系,完善双福国际农贸城功能,推进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在区县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合理布点一批冷链物流项目和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创建一批商贸强镇。培育农村现代流通主体,推动农超对接、基地直营、网上直销,引导发展联合采购。开展农产品市场20强、农产品超市50强以及农产品经销企业(大户)100强评选活动。
(三)建立完善商贸物流配送体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商贸物流体制改革,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推进市级物流分拨中心、区县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建设,合理布局一批现代化公共配送中心,推广建设末端公共取送点。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建立共同配送联盟,在农产品、冷链、电子商务、快递、日用品、医药等行业先行开展区域共同配送试点。积极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快启动城市配送规范标准制定,重点推广共用托盘、带板运输,培育一批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重点企业。
(四)建立完善粮油收储供应体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市区两级地方储备粮责任制,完成年度储备粮任务。规划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完成年度仓容建设任务。加强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市级及万州、永川等区域性质检站搬迁工作,选择5—8个粮食加工企业实施技改。加强储备粮管理,完成储备粮轮换,开展储备粮检查。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识别代码和物联网等技术,加强粮食库存监管。
(五)建立完善进口商品分销体系。落实市政府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进口商品购销体制改革。围绕重庆团结村渝新欧铁路、寸滩水港、两路空港口岸规划建设一批进口商品集散市场、分拨中心或物流配送中心。在主城、万州、黔江等区县以及周边省的地市,布建一批重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展示商场。支持商社集团、国博展贸、白玛斯德等各类进口贸易企业开展进口商品分销批零业务。鼓励国际贸易企业来渝设立西部地区销售总部、运营总部。加强与香港贸发局等境内外商务组织合作,举办重庆口岸进口商品市场对接活动。
二、积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营造诚信经商氛围。积极实施“商务诚信建设”行动计划,围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和技能提升等主题,举办系列示范创建和服务竞赛活动,努力提升行业素质。继续在家具建材、药品流通、二手车等重点商贸行业推进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示范创建。推进诚信示范商贸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商业品牌创建和评选工作。推进商贸诚信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经营数据库,形成商贸领域行业信用管理评价机制。发展信用经济,鼓励发展信用消费和信用销售,稳步推进商业保理试点和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构建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银企合作服务平台。
(二)规范经营从业行为。严格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诚信评价系统建设,强化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完成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秩序,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推进市区两级商贸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先期在20个区县建设商贸市场监管和服务平台。
(三)强化商贸执法能力。积极实施“执法司法协作”行动计划,组织探索区域协作执法机制,推进商务综合执法、集中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加强商贸执法案件督导,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加大案件调阅力度,提高商贸执法办案质量。推进执法和举报投拆处理的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和消费警示。
(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商贸法制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管理条例、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为商贸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服务创新,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审批延伸服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特许经营、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粮食收购、储备粮管理、成品油流通、液化石油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流通、旧货流通、融资租赁、拍卖、典当、直销等特种商品和行业管理,支持废电池、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商贸系统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着力转变商贸流通方式
(一)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自主经营、供应链管理、品类管理、连锁经营等商业模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空间。引导商贸企业探索自主采购、贴牌生产、自有品牌商品开发等自主经营方式。引导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进行品类管理,适应、引导和创造消费者需求。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餐饮、零售等行业通过连锁方式走出去发展。
(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网络零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实施“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开展国家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电子商务“十百千工程”,继续开展“电子商务区县行”活动,启动“电商进乡村”活动。在餐饮住宿、交易市场、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推广应用。支持举办电商行业交流、洽谈活动,支持招引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商论坛及知名电商企业落地。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探索建立《重庆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
(三)推动城市商圈升级。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商圈建设的意见》,编制中央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修订完善《重庆主城区商圈规划工作手册(2015年版)》。引导城市核心商圈转型升级、错位发展。举办全国商圈峰会,提升重庆商圈影响力。推广商圈标识建设,强化商圈休闲体验功能,发展贴近消费者的特色消费、个性化消费。支持城市核心商圈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和业态、品牌结构调整,引进知名品牌和新型经营管理模式。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普及重点商圈WIFI,探索建立商圈消费保障和物流配送体系。重视社区便民商圈建设,鼓励社区商圈集约化、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发展。
(四)推动传统市场调整。制定《关于促进全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统一收银结算平台,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力争新增百亿级专业市场2个。加快建设具有现代交易手段和交易服务功能的新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一批O2O商贸流通示范商场。加快推进华南城、朝天门市场建设进度,做好朝天门市场搬迁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由内环向二环周边转移,做好二环周边市场建设承接服务工作。从严控制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建设。
(五)推动仓储业转型。加强仓储行业管理,启动全市仓储行业调查。合理布局区域性仓储设施,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引导仓储企业推广使用条形码、智能标签、射频识别、快速分拣等现代物流技术、装备和信息管理系统,鼓励使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改造建设立体化、机械化、自动化仓储,促进标准化运作。鼓励仓储企业加强供应链库存管理,通过联盟合作、共同配送、管理外包、建设仓储资源交易平台等方式,提供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等增值服务,促进仓配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仓储企业向第三方商贸物流企业发展。
(六)推动商贸品牌建设。引导商贸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体系,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创建国家级、市级商贸品牌。积极举办商贸品牌文化节活动,组织开展“重庆品牌全国行”宣传促销活动,支持市内商贸品牌企业组团参加国家及区域协作省市的重要展会活动。保护重庆老字号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打造老字号商业集聚区。开展第三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
四、积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一)促进餐饮住宿消费。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鼓励餐饮企业开发中低档家常菜肴、地方特色食品和创新菜品,调整高中低档菜品的比例,优先供应大众化餐饮服务品种。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加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鼓励餐饮住宿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连锁化、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步伐。推进美食街(城)建设培育,打造餐饮消费平台。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钻级酒家、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培育评定,建设渝菜标准体系。开展餐饮住宿企业50强评选活动。举办首届重庆名小吃美食文化节。
(二)促进会展产业消费。按照“5123”思路,大力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相关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重点引进全国畜牧业博览会、2015中国(重庆)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博览会、中国汽车用品暨改装汽车展览会等5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着重培育渝洽会、渝交会、高交会、立嘉机械展等10个5万平方米以上以及农交会、云博会、文博会等20个3万平方米以上的地方品牌展会。重点支持中国重庆(永川)国际茶文化旅游节、武陵山商品交易博览会、巫山红叶节等30个区县特色展会。加强展会管理,推进会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会展产业标准化、市场化。
(三)促进居民服务消费。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积极实施“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推广《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制定居民服务业相关标准,培育居民服务业品牌企业,加快居民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进程。加强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满足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生活服务需求。举办“第三届重庆家庭服务节暨2015年千名家庭服务员春节值守行动”、第四届重庆市家政服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打造一批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网点和家电便民维修网点,培育一批居民服务业贯标示范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
(四)促进网络零售消费。进一步提升网络消费,支持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世纪购、爱购保税、邮乐网等本地网购结算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以家庭宽带接入、网络视频、网络购物、微媒体、手机支付、手机视频等为依托的信息消费。拓展网购消费领域,改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消费领域与网购有效结合。鼓励传统企业和市场开拓网上市场,鼓励电商企业与传统商贸企业联手开展网络购物消费节等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继续做好新农村商网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工作,开展区域特色大宗农副产品网上促销活动。
(五)促进夜市消费。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大力发展夜市经济,推进夜市街区建设,引导夜市规范有序发展。鼓励百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开设夜市一条街,积极举办不同时节的旺季夜市、消夏节、纳凉节、啤酒节等活动,扩大夜间消费。鼓励商场、超市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打折促销活动,满足市民夜间消费需求。
(六)开展促销活动。着力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支持引导住房消费、银发消费、孕婴消费、绿色消费等领域热点商品消费,办好汽车消费节等消费类节庆展会。积极发展节日经济,利用节假日开展迎春展、四季游、购物美食节等各类商品营销活动。支持商业与工业、农业、金融业、旅游业联手促销,继续开展“刷卡消费有礼”活动,实施“零首付、低利率、零费用”信贷消费措施。在旅游景区周边规划建设一批旅游休闲商业集聚区,促进旅游消费。开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等系列巡展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
(七)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掌握市场供应动态。推动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建立片区联储联保机制,发挥“30+600”家市区两级保供企业作用。做好粮油、食糖、猪肉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探索建立应急食品储备制度,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完善粮食应急保供体系。推动潼南、铜梁、璧山、武隆等区县蔬菜供应基地建设,巩固完善与与周边省市保供协作机制,确保重要商品和生活日用品不断档脱销。
五、认真做好商贸民生实事
(一)启动“电商进乡村”行动。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组织一批农网对接活动。
(二)建设一批农产品集配中心。逐步解决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难题,支持农产品主产地建设改造农产品集配中心(冷库)50个,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适应市场需要的冷藏车100台。
(三)建设一批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在城市改扩建新区和居民保障房小区,规划建设社区综合超市和菜市场60个、新建社区便民商圈50个。
(四)建设一批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支持物流快递企业通过自建或与社区便利店、物业公司、小区住宅底楼居民合作等方式,建设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200个。
(五)配置一批标准化配送车。推动城乡物流配送标准化,支持批发配送企业配置统一配送标识、统一车辆技术标准、统一车辆外观的城乡物流标准化小型配送车200辆。
(六)打造一批市级夜市。依托城市文化和底蕴,创建市级创业型和特色型夜市20条,建成较场口等市级品牌夜色。
(七)建设一批储粮仓容。继续推进“粮安工程”,新建45万吨地方粮储备仓库,向农户配置科学储粮彩钢仓10万套。
(八)打造一批农家乐聚集区。开展农家乐示范创建,培育打造农家乐示范区15个。
六、切实加强行业自身建设
(一)做好“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带动作用,做好《重庆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规划》、《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流通业布局优化规划》、《中央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区县完成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动各类规划贯彻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创新商业资金投入模式,探索通过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用好用活财政资金,调动吸引社会资本,促进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大发展。强化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跟踪评估、绩效评价及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
(三)加强商贸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商贸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培育重庆商贸文化。注重商圈、商业特色街、商场、市场和商业企业等形象塑造和环境打造,提升商业文化品味。聚焦商贸改革发展,加大重大政策、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敢于担当的商贸行业先进典型、诚信守法的商贸行业形象,提高商贸工作影响力。鼓励商贸企业利用主力媒体加大促销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消费氛围。围绕促进消费重点和商贸民生实事,举办消费者系列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行业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商贸行业凝聚力。
(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行业监管职责,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各类大型展会促销活动以及液化石油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商贸系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狠抓信访稳定工作,做好原粮食系统职工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坚决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商贸系统稳定。
(五)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商贸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实施“人才强商”战略,推进商贸服务人才发展。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商贸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出台有关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支持直属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重视离退休干部和群团工作。做好保密、档案等工作。
(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防止反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出差出访和公务接待活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报告、约谈、通报、述廉、督查五项制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和电子监察水平。开展商贸流通行业纠风工作,坚决纠正和治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