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09.04.2015  13:24

渝农发〔2015〕7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工作,现将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监管意识,充分发挥体系监管作用

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地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主动对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区县成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二、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监管环节和措施

以水稻和玉米为重点,瞄准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深挖扩散源头、严查农产品市场、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科普宣传,杜绝非法种植,防止未经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一)监管重点单位。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制种基地和加工企业。

(二)监管重点环节。 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研究和试验环节,品种区域试验和审定环节,种子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加工环节。

(三)监管重点区域。 发生过转基因水稻、玉米非法扩散的区县,水稻、玉米种子制种基地以及相关育种加代繁殖基地,承担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任务的区县。

(四)加强科普宣传。 以政策法规、基础知识、技术优势,以及科学解答热点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

三、开展执法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查处,把防止转基因作物非法扩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一)凝聚合力,落实责任,严防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

1.强化属地化管理制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切实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制度。

2.落实研发者“第一责任人”制度。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要求开展科研活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发活动有章可循;督促研发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中间试验要在具备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环境释放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试验条件进行,保障研发活动可追溯;督促研发单位开展自查,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确保科研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3.建立协同机制。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职责分工和统筹协调,明确科教系统、种子管理系统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和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调机制,对扩散源头不在本行政区的,要及时向扩散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发送协查信函,严肃查处。

(二)狠抓源头,严格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扩散行为

1.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手册的要求,对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逐一摸底。对批准开展的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对参加区域试验的水稻、玉米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转基因研发实验室的监管,严防活体废弃物进入环境;严格实施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防范随意分发、转让、扩散转基因材料的行为。

2.开展市场监测。组织开展2015年市场监测,瞄准关键环节和敏感区域,兼顾定点监测和长期监测。对水稻和玉米种植田抽样监测,防范非法种植;开展种子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开展重点地区水稻和玉米农产品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充分利用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见附件),降低成本,扩大监测范围。

3.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明察暗访,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通过追根溯源,查清流向,查出源头,查明责任,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转基因非法扩散行为。

四、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证的核发,是一项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的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向所在地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现场勘验,审查,登记,按要求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部门核发证书后报农业部备案。

市农委不直接受理单位和个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证的办证申请,由所属区县统一向市农委申报办理。

五、有关要求

1、各试点监管单位(万州区、涪陵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江津区、沙坪坝区)要建立监管档案和各项监管制度。

2、各区县要准确掌握辖区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科研、试验、生产和加工单位的情况。

3、请各区县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送市农委科教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件。

联系人:徐征;联系电话:891331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业部推荐使用的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农业部推荐使用的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

 

序号

试纸条名称(型号)

检测参数

联系单位

联系方式

1

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

Cry1Ab/Ac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027-86711501

2

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AA0331   LS)

Cry1Ab/Ac

上海佑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21-60955248

转810

3

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AA 0331   BG)

Cry1Ab/Ac

4

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AS 003   CRLS)

Cry1Ab/Ac

5

Cry1Ab/Ac快速检测试纸(AS 003   BG)

Cry1Ab/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