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21.05.2015 12:4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渝农办发〔2015〕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报表
从半年报表起,增加“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统计表”。此表仅统计农业部门已认定的家庭农场情况,包括经营耕地面积和流转经营面积等指标,具体见附件。其它季度报表和内容不变。
二、报送内容、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内容
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
各地应分别于2015年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截止二、三季度末的情况。第四季度报表并入今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年报,不再单独填报。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三、其他事项
关于季报统计工作的其他要求,包括重庆市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度报表(表一至表五)的报送,仍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61号)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马善运,电话:8913359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统计表
2. 指标解释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1.05.20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