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惊现200年前地契 清代土地交易频繁亲邻优先购买

20.05.2015  14:26

杨昌文展示嘉庆二十二年的地契

嘉庆契约

嘉庆契尾

    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20日电 近日,重庆黔江区五里乡胡家坝村的杨昌文老人,在清理自家的存旧书籍时,翻出了祖上自清代和民国时期的9张保存完好的土地买卖契约。杨昌文将这些契约无偿送交到区档案局保存,以供有识之士对当时黔江农村土地交易进行研究。

    地契珍藏198年

    杨昌文是黔江区直机关工委退休干部,他向记者介绍: 这些契约都完好无损,为以前的牛皮纸刻印和书写。两张为嘉庆二十二年(1817)、一张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其余契约为民国六年(1917)后的契约。其中时间最长的已保存了198年,最短的98年。

    “我们的先祖之前是普通农民,靠煮酒、榨油兴起家业。手有余钱,就囤积了家族亲邻的部分土地。当时,凡族里人以及亲邻家庭因交不起赋税,或家庭出现变故后,需及时用钱,将土地卖给先祖杨胜海。在他们情况发生好转后,又用原价买回去耕种。”杨长昌文说。

    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在交易中都特别慎重,邀请族人、中人在一起进行评估、起草契约,经双方同意后签字画押,然后还要通过正规的官契缴纳契税,手续完善方才作生效。

    地契完整规范

    记者看到,这些地契很完整规范,上面注有:不动产种类、座落、面积、界址、序号、价格、买卖原由、交易时间、卖主姓名、中人姓名、应缴银数等。

    一张嘉庆二十二年九月初十日,杨谭氏卖给杨胜海土地一业立下的地契字据为牛皮纸书写,另配有一份《契尾》,为牛皮纸木刻板印,属当时的专用的《契尾》,上面分别盖有“黔江县、他县不得使用”业务印章字样。从左起是“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为遵,旨议奏事,奉慿部咨,开议覆河南布政使,当奏前事,臣等酌议,请嗣后布政司,颁发给民契尾……

    一张是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同族杨秀春、杨秀琦将祖遗受分之业卖给杨胜海,立有契约证据一份。

    另一张契约是杨学清于民国六年买下族人杨杜氏的一幅田土,有一张当事人双方及族人、中人立下的字据,另有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官契》副本存根,以及《四川省新契纸》,上面贴有4张印花税票,估计这是当时一套最完整的地契依据,均为牛皮纸刻印和手写。

    交档案局保存

    “我认为这些都是很珍贵的资料,放在家里丢了、腐烂了都很可惜。毕竟家族里没有专人来保存,我就商量家族的人,放在家里不如交给区档案局,还可以作为永久地保存。”杨昌文说,经家族人同意后,他就把这些资料交给了区档案局。

    据曾经在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工作的张玉林老人介绍,在清代和民国期间,土地交易比较频繁,其出卖原因包括赋税负担、自然灾害、移民迁徙、兵匪祸患、家庭变故等。在那个时候,在土地交易中,亲邻优先购买已成为习惯性,但是都要完税。如果上面要查你买的土地完没完税,一看契约就知道,如契约没有盖上官印即为白契,盖上官印的为红契。完整的红契,它包括白契、官契和契尾三部分。

    “这些资料太宝贵、太难得了,感谢杨书记对我们档案局工作的支持!”区档案局负责人梁霄说,杨书记是一个乐于奉献的人,他提供的这些土地交易契约,作为后一辈对清代、民国期间土地交易有一个认识和了解,这对研究以前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价值。(李诗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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