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四大着力点

22.01.2015  17:59

  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14年市扶贫办在指导区县抓好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万州、酉阳、秀山、彭水、城口5个区县开展了监管检查,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了整改督办通知(并抄送有关区县扶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抽查,把发现的问题或者问题苗头找出来,一方面要求区县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对未检查、抽查的资金项目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从落实监管制度上下功夫,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好比一把高悬的利剑,对防止和减少问题发生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二、配合开展跟踪审计工作。6-12月份,审计署驻渝特派办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对我市开展了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专项工作,重点是2014年“实施精准扶贫,减少贫困人口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在资金、产业、社扶、信息等主要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每月都向特驻渝特派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资料。为此,我们还向各区县下发了专门的文件(渝扶办发[2014]107号),提出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边审边改的要求。在操作过程中,特派办重点跟踪了市扶贫办和江津、渝北两个区,其他区县的情况由市审计局通过相关区县审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得到了驻渝特派办的高度肯定。

  三、高质量做好信访工作。2014年在建档立卡过程中出现信访量短期大幅上升的情况,尤其是7-8月份。从总体看,监管处在相关处室和区县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及时化解了一批矛盾,解决了一些困难,解答了一批疑惑,查处了一些问题。信访工作多次得到办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9月份还召开了扶贫系统信访工作会议。一是学习《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二是通报今年以来我市扶贫信访工作情况;三是结合我市扶贫信访工作现状开展了讨论。会议还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和着力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提出了要求。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对扶贫系统监管干部的培训高度重视,重实效、不走形式。为增强培训效果,我们将历年各级重要监管文件编印成册下发。二是编印监管队伍通讯录。一方面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方便,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引起区县扶贫办对监管工作的重视,督促区县健全监管队伍、落实监管人员。通过多方做工作,彭水县于2014年底成立了监管科。三是培训了120名扶贫义务监督员。并在大学生村官培训中安排了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课程。扶贫义务监督员、大学生村官,他们处在监管链条的末端,最了解真实情况,他们是监管工作的耳目、眼线,既能起到监督作用,又能反映真实情况,是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从全市来看,扶贫义务监督员制度仍然是一项十分有效监管制度、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须长期坚持。

   

    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