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农机类)培训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农机推广机构、各受托培训培育工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00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机类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及主要业务骨干综合技能提升,开阔眼界,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练掌握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为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懂理论、精技能、善经营、能示范的高级管理与经营人才。我站已委托永川区、渝北区和武隆区农机推广站,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等有关机构拟于今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期间,开展2018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农机类)培训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的农机类新型生产服务主体(包括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人及主要业务骨干,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近3年内未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具体人员以能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络系统”为准。
二、受托培训培育机构及人员组织范围
永川区农机推广站:参训与培育人员在本区内自行组织。
渝北区农机管理站:参训与培育在本区内自行组织和由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巴南区、江津区、璧山区、北碚区、合川区、大足区、荣昌区、潼南区、铜梁区推广机构按培训名额安排组织送培。
武隆区农机推广站:参训与培育在本区内自行组织和由秀山县、酉阳县、黔江区和彭水县推广机构按培训名额安排组织送培。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参训与培育人员由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长寿区、涪陵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城口县推广机构按培训名额安排组织送培。
以上各培训培育机构完成培训培育人数应不低于我站委托任务人数,各区县送培人员数原则上不低于培训名额分配数(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与政策、组织建设与管理、农机作业与机务管理、经营策划与运营、财务管理、互联网与信息化运用、农机化新技术、扩展课程、实践课程十个模块。培训课程设置坚持开放性原则,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和学员生产经营需求,每个模块至少安排一门课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分段式培训,总计120学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为1:2。第3—9个培训模块中的实践教学部分由学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进行生产实践。理论教学、实践课程、学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进行生产实践、跟踪指导等按实际情况计入学时。每班集中培训时间为6天4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40学时,实践教学8学时;学员结合生产岗位开展生产实践和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生产指导与跟踪服务合计72学时。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市级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分配可参考如下《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市级培训班培训内容和学时分配参考表》设置,但各受托培训培育机构可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作适当调整。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市级培训班培训内容和学时分配参考表
培训安排 |
课程设置 |
学时 | |
X月 X日 |
8:00-8:30 |
开班仪式与职业道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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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
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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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50 |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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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8:00 |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盘点与解读 |
2 |
X月X日 |
8:00-9:50 |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及发展趋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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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
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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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50 |
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品牌建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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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8:00 |
互动教学:带头人分享其生产经营组织提档升级发展经验 |
2 |
X月 X日 |
8:00-10:00 |
团队建设与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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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
农机化项目申请、实施与验收案例讲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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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00 |
农机合作社机具配备与技术经济评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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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50 |
发动机使用与维护(国三发动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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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
小组研讨:农机合作社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
1 |
X月X日 |
8:00-10:00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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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
农机合作社成本核算及投融资(实例讲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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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50 |
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与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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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8:00 |
小组汇报:农机合作社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
2 |
X月X日 |
8:00-9:00 |
农机化新技术及发展趋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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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2:00 |
“ 一控两减三基本 ” 农机装备应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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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50 |
基本社交礼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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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8:00 |
视频教学:观看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 |
2 |
X月X日 |
8:00-10:00 |
手机与电脑常用软件(APP)使用与技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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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00 |
互联网+与农产品网络营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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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理论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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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农机合作社、农机化技术示范或设施农业观摩与实践教学 |
4 |
四、培育经费安排
1、本次培训期间的食宿、教学及往返交通费,由市农机总站划拨给受托培训培育机构(或所在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学员不缴纳费用。
2、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严格按以下规定凭票报销。(1)交通票据必须是学员本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票。即限乘坐客运大巴、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四种公共交通工具的正规发票。请学员保存好交通票据,报到时交培训班主任。(2)不予报销的情况:出租车票、手撕发票、非学员本人乘坐的交通票据、超标准交通费票据、学员自行驾车发生的加油票/路桥票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3、培训培育经费全部用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事项或工作,严禁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标准需符合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
五、教师选用
各受托培训机构安排的教师主要由市级征集遴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类)师资资格的教师(详见附件3)和本地自主安排的师资两部分组成。本地自主安排的师资应符合如下要求并向市农机推广总站备案。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教学中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
2、高校院所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公认度、知名度;研究与技术推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方法和技巧;从事管理工作类人员一般应具有丰富的管理与实践经验;“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担任实训指导教师,可放宽学历和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从事教学和指导工作3年以上。
六、其他有关问题及要求
1、各未受托培育的区县根据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按“受托培训培育机构及人员组织范围”和有关要求,在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属受托机构报送2018年农机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名单(详见附件2)。邮件标题为“2018年 区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2、本年度(农机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取就近与集中相结合的培训原则进行。渝北区农机推广机构、武隆区农机推广机构(第二期)、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承担的受训人员范围,因涉及其他相关区县的统筹送培安排,所以开展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向相关区县通知(原则上地点在受托机构当地,时间在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期间)。
3、武隆区农机推广机构承担的第一期培训任务和永川区农机推广机构承担的全部培训任务,人员均为本区内人员,其培训的时间及地点由其自行安排确定。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严格的资格条件规定,请各送培区县务必在提出参训人员名单时及时与当地农委科教科(农广校)沟通,核实其是否符合参训条件,若有不符合条件需要及时调整和重新确定后,再向受托培训机构报送参训人员,最后以受托培训机构向相关区县反馈的可以受训的人员信息为准。
5、各区县推荐1—2名带头人在培训班上向其他学员分享其生产经营组织提档升级的发展经验(请各区县协助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稿),其他人员在培训班上作口头交流。
七、受托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只涉及统筹培训任务的机构。
1、渝北区农机管理站
联系人:叶洪维
联系电话:86003539、139832843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武隆区农机推广站
联系人:陈明江
联系电话:77727633、13060274807
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联系人:康学良
联系电话:151233315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