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渔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6〕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南川区畜牧兽医渔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渔业发展各项工作,我委制定了《重庆市2016年渔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重庆市2016年渔业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关键之年。全市渔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五大功能区的发展定位,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渔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通过科技、管理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完善渔业产业链,提高渔业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快渔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力争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0.3万吨,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700元。
一、大力推进池塘渔业转型升级
(一)进一步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 重点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即重庆重要的商品鱼基地,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老旧池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改浅水塘为深水塘、改小塘为大塘、改低窄土埂塘为高宽石埂塘、改多边形塘为长方形塘、改死水塘为活水塘,加强独立进排水系统建设和电力及渔机配套,为提升池塘渔业基础设施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高效健康养殖和环境友好提供保障。力争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达到2万亩左右,改造后的标准化池塘单产提高25%左右;积极探索实施池塘循环水流水养殖,指导业主开展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和提供技术支撑及安装,开展示范养殖,力争池塘循环水流水养殖面积达到2万㎡左右。
(二)大力推进池塘节能减排养殖示范。 一是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技术:重点在重庆都市功能拓展区及城市发展新区的池塘渔业基地,指导业主规范地开展池塘底排污系统、生态池堤和池塘生态湿地建设,力争生态化改造池塘1万亩左右;二是推广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按照《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加大培训力度,扩大示范面积,引导产销衔接,积极探索新的价值更高的池塘种植品种,力争在渔业重点区县建设“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示范片2万亩左右;三是推进新型渔业设施设备配置:力争推广应用综合增氧技术2万亩左右,推广自动化机械捕鱼1万左右,配置渔业水质检测简易设备及鱼病诊断设备的养殖面积达到0.4万亩左右,开展渔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应用示范养殖面积达到0.2万亩左右。
二、深入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
(三)深化水域牧场建设。 按照《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规划》、《三峡库区生态渔业技术规程》的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立养殖权,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采取“以水养鱼、以鱼养水、鱼水相依”模式,以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发展优质高效渔业,促进库区渔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在三峡库区、乌江银盘、彭水、嘉陵江草街、富金坝等水域,按“三不投”原则推进生态渔场建设,扩大水域牧场规模4万亩。协调支持市农投集团在万州、涪陵等地有序扩大水域牧场规模,深化“三峡鱼”品牌打造;积极指导协助市水投集团按照水域牧场等方式,实施水库生态渔业开发,打造“渝湖”水库生态鱼品牌。
(四)深入推进稻田渔业发展。 总结推广大足、万州等地的成功经验,重点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培育引进有实力的业主,强化稻田基础设施建设,为水稻机械化生产和水产养殖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推广稻田养虾、蟹、鳖等特色高效养殖模式,建立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带动宜渔稻田实现稻谷稳产提质、综合收入大幅提升。力争建设200亩以上标准化稻渔种养基地10个,实现亩纯收入1000元以上;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推广面积4万亩以上,产优质稻谷2万吨、优质水产品2000吨。
三、大力推进渔业结构调整
(五)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品。 优化池塘养殖品种结构,推进甲鱼、岩原鲤、胭脂鱼、匙吻鲟、黄颡鱼池塘专养和混养,确保池塘渔业稳步增产、持续增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力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区县大力发展三文鱼、鲟鱼、裂腹鱼等冷水鱼流水养殖;稳步发展大鲵养殖,积极推进大鲵深加工;探索三文鱼加工,开展产业化经营示范;大力推进土著鱼规模化养殖,培育一村一品、一县一品的生产格局,彰显重庆渔业特色。
(六)加快休闲渔业发展步伐。 结合美丽乡村、生态农业和休闲农庄建设,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提高渔业效益、延长渔业产业链、增强产业融合度,保持渔业发展持续性。在发展壮大我市现有13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基础上,按照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其它区县郊区适度发展休闲渔业总布局,积极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动休闲渔业发展。力争新打造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个,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个。
四、启动实施新一轮水产良种工程
(七)实施水产良特新品种繁育工程。 优先支持基础条件好的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品种选育、引种、筛选评价、技术研发、试验示范、设备购置等;建设完善4个水产种质资源场,每个场建成水产保育种池塘50亩以上。促进水产种质保存和研究水平、亲本供应水平和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水产原良种优质亲本供应数量有效增加。
(八)实施重庆市水产苗种管理平台暨渔业“三新”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通过建立全市鱼种场站暨水产苗种信息管理系统,引进2个以上经国家水产品审委审定的新品种,在全市开展引进新品种示范推广,建成全市水产苗种管理平台和全市渔业“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试验示范基地。
五、加大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力度
(九)继续开展增殖放流。 完善增殖放流方案和程序,提高鱼种放流规格,优化放流品种结构,增加特有鱼类的放流数量,以三峡库区水域和鱼类保护区水域为重点,兼顾乌江银盘、彭水水电站库区水域,嘉陵江草街、富金坝航电枢纽库区水域,以及各地水电站库区水域如长寿湖、大洪湖、汉丰湖、鲤鱼塘、玉滩等大中型水库,继续开展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提高增殖放流效果,促进江河渔业资源稳步恢复。力争增殖放流各类鱼种4000万尾左右。
(十)加强鱼类保护区建设。 对已经建立并运行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财政投资和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队伍建设和管护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保护区资源养护能力。在三峡库区生态渔业区和武陵山区特色渔业区,选择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河流,积极推动建设鱼类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小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渔业湿地保护区。
(十一)开展全市渔业资源环境本底调查。 对全市重要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环境状况开展基础摸底调查,进一步确定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查工作,逐步实现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公开化。依托科研院校建立完善全市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构建全市渔业资源环境数据库和共享机制。
(十二)实施渔业资源环境执法监管行动。 统一换发渔船牌照、证件,继续执行渔船指标“只减不增”政策,进一步加强春季禁渔期管理,持续开展违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和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专项行动,加大刑事司法移送力度。严格依法介入涉渔工程环评,督促落实有关建设项目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补偿措施。
六、加大渔业安全管理力度
(十三)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积极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及示范县创建,鼓励区县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以及示范镇创建活动。以30亩以上养殖大户为重点指导和监管对象,完善数据库;提高“三项记录”质量,做到“每口塘一本帐、每本账有价值”;加强技术培训、“三品一标”认定认证指导、禁药抽检、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提高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整体确保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做好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和预警预报工作,实施国家和市两级重大疫病专项监测计划;积极探索有效的水产品流通环节和引进苗种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十四)狠抓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按照全市《2016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6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两杜绝、一确保”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GPS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区县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全市通航水域机动渔船GPS应急救援系统的安装率达85%以上;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区县,要制定完善渔船GPS-应急救援系统的管理办法,加强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船用终端的上线率。二是全面完成渔船“三证合一”证书和新版船员证书的换发。在认真清理全市渔船、渔民的基础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渔民传统作业习惯,合理划分和界定辖区内的作业水域范围,在捕捞许可证上准确载明相关具体许可事项,特别要严格界定作业水域。三是继续实施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船建设。以“船型设计标准化、船舶设备标准化、轮机设备标准化、船舶外观视觉标准化、船员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继续抓好“重庆渔民生命工程”,新完成200艘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船的建设任务,完成全市渔业船舶船名牌换发和统一安装夜航反光标志牌(条)的任务,提高渔业船舶安全航行性能。
七、加大渔业科技和信息化支撑力度
(十五)强化渔业科技工作。 加强水产品生态养殖容量、微生态平衡控制、水域生态调控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水体循环利用、高效生态的集约式健康养殖技术及配套水质净化和废水处理等应用技术研究,不断总结开发适合大面积推广的高效生态渔业模式。充分运用农业信息化手段,加大渔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深入实施渔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积极培育扶持科技示范户,切实提高广大渔民的从业技能和科技素质。
(十六)大力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全市水产养殖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开展水生动物疫病远程辅助诊断、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水产养殖自动监测控制、水产品及渔需物资电子商务、智慧渔业示范建设,做好手机信息、12316专家服务,加快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及应用,提升渔业信息化和质量监管水平。加强推广宣传主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重庆渔业信息网、《重庆水产》杂志、重庆水产QQ群(135)、重庆养殖大户微信群(65)等多种媒体,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推广重点工作集中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八、积极营造渔业发展良好环境
(十七)推进依法治渔。 一是按照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履职,切实加大渔业执法工作力度。渝府发〔2015〕66号对“非法捕捞的处罚”等27项行政权力,明确由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行使,各区县要加大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零办案”。将采取通报各地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大力推动渔业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渔业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清理整治“绝户网”、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打击电炸毒鱼工作中;要以“渔业两法衔接”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工作衔接,强化依法办案、依法移送,对查实的涉嫌犯罪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涉渔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加强渔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时,要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好渔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资产不减、人员稳定,保障执法经费投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渔业执法体制、机制。
(十八)切实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水产推广工作机构分类改革。认真协调解决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机构、人员、保障、制度、服务“五个到位”问题。区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争取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依法履行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职能。二是积极推进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按照“五有”标准组织开展国家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积极推动市级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工作。三是加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严格专业岗位设置,明确任职条件,加强聘用管理,力争县级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80%;全面推广责任渔技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加强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引导科研教育单位、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推广服务。
(十九)认真落实和争取支渔惠渔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的意见(渝府发﹝2012﹞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9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区县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渔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在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中积极争取落实渔业发展资金;将渔民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切实提高渔民的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认真做好渔民互保工作,积极实施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协助住建部门做好渔民上岸安居后续工作。
(二十)加强渔业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建设。 着力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思想工作方法;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时刻把渔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兴渔、依法治渔;树立廉政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反对“四风”,打造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全市渔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