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燃放办:2019年烟花爆竹零售申请本周内报名

06.11.2018  14:23

为规范经营,在南岸区做烟花爆竹零售生意的商家,务必注意当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今(6)日,来自南岸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根据《南岸区2019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南岸燃放办发〔2018〕8号)有关规定,目前,2019年烟花爆竹零售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

申请原则:2018年销售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不办理

第一,专店与专柜相比,专店优先;同等条件下,2018年参与烟花爆竹经营者优先。第二,2018年办理了相关手续而未实际经营的,不予办理;2018年销售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办理。

申请条件:零售场所与学校医院加油站保持距离

关于申请条件,凡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烟花爆竹零售,且要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南岸区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要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醒:涉及占道经营的临时零售点,距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不得超过20米,并必须避开化粪池、公厕、窨井盖等重要市政设施。

申请资料:持安全资格证及网点周边示意图

需注意的是,报名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寸登记照2张、网点周边示意图1张(必须用A4纸详细标明销售点及周边位置)、安全资格证原件(新申请人销售点除外)。

记住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17:30。

报名地址:南岸区兴塘路8号银翔翡翠谷B组团一期2幢1-4号(南岸区公安分局正对面左前方)。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首席记者 李琅 文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