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启动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15.09.2017  16:37

    9月1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我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即将启动。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秋季(含)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若申请教师资格,则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合格。或者其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其中,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仅限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办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