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5.03.2015  13:08

 

渝卫办科教发〔2015〕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经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专家组审定,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1995项申报项目获准为2015年第一批面向全市开展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这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凡参加学习者可按规定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类学分。

为加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各承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在项目结束后1周内,须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公布项目名称、编号、形式、日期、学分类别、人员名册、教学课件、课堂照片等内容的电子版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蔚然、魏婧婧,联系电话:67706553,地址:(401147)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

联系人:韩亮,联系电话:63608238,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交流QQ群号:70646005

 

附件:  重庆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重庆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xls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