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28.01.2015  15:23

2014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扎实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大放开价格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

先后放开电信业务资费等19项已具备竞争条件,不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的部分服务收费以及商品价格,将5项服务收费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并相应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二、深化价格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加大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力度,分步实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分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并轨,出台碳排放交易收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取消药品加成,出台225个低价药品价格改革和50个单病种收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完善公共停车、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墓收费监管,启动并完成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强化价格监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价格环境。

全面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了13项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涉企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及时公布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延长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时限,将暂免小微企业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调整为长效扶持措施,同时,加强金融服务收费行为监管,公布商业银行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目录,组织开展银行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环境。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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