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公、应急首次同堂培训,聚焦提升重罪案件办案素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实务能力。10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在永川区举办全市首期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同堂培训班。
市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王鸣隆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文渝致辞,市检察院政治部干训室、检察二部负责人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共计89人参加。
市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王鸣隆讲话
“这是重庆市公、检、法、应急局四机关举办的首期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同堂实务培训班,对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市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王鸣隆表示,政法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司法、执法机关,承担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共同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大公共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促进各重点行业、单位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永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文渝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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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检察官郭竹梅分享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的编制过程并对指导案例进行解读。市应急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高杨对生产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疑难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答疑解惑。綦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扬围绕审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经验交流研讨。
此次培训班突出“以观摩促学习”“以演练促交流”为导向,组织参训学员现场观摩庭审,开展分组研讨,汇报交流心得,着力强化学员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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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培训注重将案例实训贯穿始终,组织学员对相关案例分组研讨并交流发言,有效拓宽了学员视野,交流探讨了执法、司法实务中的问题,凝聚了办案共识。”市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朱学元表示。
下一步,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还将继续加强同堂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实务能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建设。
学习感言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廖祥勇:“这次培训又让我们在重案办理上碰撞出很多思想‘火花’,回应了实务部门的需求,及时、解渴。”
市应急管理局江涛:“这次学习进一步促进行刑衔接程序规范和执法规范建设,从而能够更好的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发挥执法、司法合力维护公共安全的法治保障作用。”
渝北区公安局谭理:“教学内容非常丰富且接地气,让我们更加全面了解各部门在案件时的重点和难点,感谢市检察院精心安排此次培训!”
铜梁区法院黄露:“感谢市检察院组织的本次培训学习,让我深入了解该类案件,为以后的办案提供了有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