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全民普法 青少年普及率100% 建241个法治村
9日,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做客本网“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型系列访谈时表示,今后,彭水将突出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围绕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坚决消除权力寻租
彭水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里明确提出: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其中,包括坚持权责法定、严格依法决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保持廉洁高效、做到守法诚信等内容。
钱建超称,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重点推进城乡综合执法、道路交通执法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
强化法治宣传 青少年法治教育普及率100%
对于许多老百姓来说,“法律”二字既熟悉又陌生,大部分人法律意识薄弱,不懂法。那么,彭水如何加强普法力度?
钱建超表示,首先,强化法治宣传的组织和保障。彭水县委、县政每年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其次,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完善公务员、农民、青少年群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先后组织4万余人次干部参加了学法考试、3200余名干部在县委党校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各类重点普法对象每年学习法律法规时间均不少于40学时,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普及率达100%。
同时,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从15个部门中抽调30名同志组组成彭水县普法宣讲团,每年开展大型法治专题讲座4次以上、专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全面完成了“六个一”法治文化工程建设,各村、社区也设立了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形成了“报刊有专版、电台有专栏、荧屏有专题、网络有栏目”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此外,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制定了“法律八进”活动方案,开设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485期、培训法治宣传骨干1.2万余人,举办法制讲座750余场次、法律知识竞赛75场次,开展街头、学校、企业法治宣传650场次、出动宣传车750余台次。
服务下沉到群众中去 建241个民主法治村
把法律“触角”延伸到基层,把服务“下沉”到群众中去。钱建超称,彭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普法示范创建活动。
目前,彭水全县已有“民主法治村”241个、“民主法治社区”25个,创建普法示范乡镇(街道)1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39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100个、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10个、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0个、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0个,汉葭街道的过江村还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此外,彭水还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理面达100%。
推进三基建设 实现网格化管理城乡全覆盖
谈及社会综合治理方面,钱建超称,彭水扎实推进“三基”建设,新建了8个派出所和1个中心检察室,实现网格化管理城乡全覆盖。
他表示,彭水健全完善了以社会安全应急联动指挥系统为龙头、“六张网”(即街面巡逻防控网、村社区防控网、单位行业防控网、技术视频防控网、网络社会防控网、警务协作防控网)为骨架、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治安防控体系,科学设置了5条必巡线、35个必巡部位,41个必巡点,实行特勤、交巡警、专职治安巡逻无缝对接,实现警力、路线、重点部位、巡逻时间全覆盖。
并且,深入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95%以上,纵深推进夏秋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综合绩效居全市第7位,渝东南第1位。
与此同时,创新推出“警务超市”,组建了特勤防暴大队和社区治安专职巡逻队,健全辅警、保安、联防队、治安志愿者等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基层政法综治队伍战斗力明显提升。构建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联动体系”,全面开展了“干部大下访”及“两大两促”专项纠纷调解活动,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4年,全县共调解各类纠纷9945件、调解成功9917件、成功率达99.72%,防止群体性上访66件233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件301人,有力确保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