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五举措”深化公民诚信守法教育

23.04.2015  13:33

  开县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公民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一是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基本法律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公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 进一步增强公民诚信守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文明县城”、“环境保护模范县”的契机,在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诚信守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城镇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 进一步丰富公民诚信守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运用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具体生动的典型事例,以事说法、以案释法,扎实有效地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媒体,针对不同群体,积极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引导和组织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和形式,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城镇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是 坚持公民诚信守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创建“法治开县”为载体,不断深化法治开县创建活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法治化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围绕针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是 强化公民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把公民诚信守法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制,加强执法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支持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