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07.01.2015  12:39

  2014年,开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平安开县”建设为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按照“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提速发展、全面小康”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该县特色绿色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富饶新开州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该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法建领导小组命名“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一、以法治宣传为先导,着力推动了法治实践。 紧紧围绕“法治开县”建设,开展了以“送法进万家、真情系群众”为主题的法治赶场、法治进院坝、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农家“五个专项”行动;创新推进普法项目化管理,推广实施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春笋计划》工程,创新申报了《“13567”普法项目》,开展了“订单式、送餐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办了《法在身边》电视专栏,建立了司法苑法治楼宇,打造了南山法治公园,精心编印了《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制作了法治宣传实用品,将法治警句、法律法规知识翻印到雨伞、围裙、环保扇、环保购物袋等实物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亲睐;拓展法治短信覆盖面,从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扩展至村支两委干部,坚持每周二定期发送;充分发挥“村村通”法制广播作用,结合“三农”工作,每月定期播放农村普法知识广播;深化“法治开县”建设,开展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截止目前,该县有3个乡镇街道、3个村(社区)、3个机关单位、2家企业、3所学校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单位”;有5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有490个村(社区)被命名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二、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着力筑牢了维稳防线。 编织网络体系,完善了以县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延伸,点、线、面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创新成立了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桂林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该县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24个,有调解人员5439名。以“五情工作法”为钥匙,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推动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互联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了调解队伍建设,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千人素质大提升”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和调解能手深入乡镇街道和县党校,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辅导,社会反响良好。目前,已开展培训32场次,培训人员5618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刘玉美工作法”和“老马调解法”,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完善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专业领域的调解工作。2014年,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21791件,调解成功21732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三、以特殊人群管控为前提,着力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强化制度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该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日常工作程序。开展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大走访活动,做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截止目前,共走访社区矫正人员x余人次。强化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技防手段,对列为严管的、适用禁止令的、矫正期在两年以上的x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GPS手机定位管理,遏止了多起越界和脱管、漏管行为。截止目前,该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x人,其中2014年新接收x名,正在接受矫正的有x人;给予警告的有x人,建议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有x人,对拟判处刑罚进行社会评估的有x人。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市司法局出台的"四个办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持续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2014年,该县司法局共举办社区矫正业务专题培训两次并进行了业务知识闭卷测试。坚持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两会”期间,该县司法局指导和督促各司法所,认真落实事前排查、及时报告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突发安全稳定事件有力防范、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同时,配合团县委对该县x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排查摸底工作。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健全衔接管理和服务管理机制,密切与监狱、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的协同配合,指导司法所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安置“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实现了“无缝对接”。2014年,该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人,帮教率达98.9%。

   四、以法律援助为根本,着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了法律援助申请的程序简化。积极推行了“五个一”便民措施,开通了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持续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目标。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舆情分析机制,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直接接触困难群众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案件跟踪制度、案件旁听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旁听率达50%。该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案前了解、案中监督、案后回访”。2014年,该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0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10万余元。

   五、以法律服务为保障,着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三服务”为载体,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完善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权利保障和救助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探索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在全县法律服务行业推行了“阳光执业”,规范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行为。成立了律师法律服务团,组织指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县长接待日和县纪委“法律直通车”涉法信访活动,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五大功能区”建设,主动介入重点工程、物流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组建了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律师专项服务团,组织律师深入中小企业走访调查,免费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的涉法难题、防患经营风险。同时,积极鼓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向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民生领域延伸,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4年,该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760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案件1274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服务案件1068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389件。

   六、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着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完善政策法律咨询模式,推行咨询平台前移,在全县40个乡镇街道设立咨询站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了160个咨询点。建立了定期回访、跟踪回访制度,了解群众对咨询解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特殊个案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咨询服务。建立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政策法律咨询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解、信访稳定的衔接配合,方便群众遇到政策法律等疑难问题就近咨询,减少了盲目上访和缠访。2014年,共接待各类咨询3481批次4059人次,其中来人2575批次,来电906次,引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化解纠纷297起,挽回经济损失126  万余元。进一步强化医患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搞好部门联动,坚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规范调解程序,不断提升化解医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并加大了对医患纠纷的回访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14年,共受理医患矛盾纠纷73件,调结68件(另有5件在鉴定中),涉赔金额333万余元,阻止“医闹”x件,涉及群众3500余人次,开展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专题讲座15场次,受教育群众2600余人次。调解的案件做到了100%案结事了,没有一件出现反复。

   七、以队伍建设为动力,着力提升了服务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创新开展了“五个五”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了七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该县司法局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扎实开展“驻所强基惠民生专项行动”。按照市司法局“下得去、蹲得住、学得会、帮得上、行得正”的工作要求,该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分成五个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积极运用“三下三清”、“四万工程”的有效方法,以“五有群众观”为指导,用足用好“五情”工作法,全面落实“五主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服务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司法局已主动走访545次、主动宣传306次、主动调解547次、主动维权194次、主动帮教434次。加强了队伍作风建设。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以及上班签到、离岗告示、节假日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制度,做到了依法建制,以制律人。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一把手”工程,制定了《八项制度》,常态开展了“四要四防”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了队伍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良好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