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
近年来,开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以改革求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为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开县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五年来,该县司法局年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综合管理目标考评优秀奖;2010年,被市司法局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一、法治建设工作有声有色。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揽,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总纲,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公正司法和法律监督为重点,扎实开展了“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在该县136.8万普法对象中,已有134. 6万人参加了普法学习,普及率为98%;共举办各类法治讲座7000余场次,培训各级干部85400余人次,免费赠送法律书籍242600余册,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21300余份;获得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6个,重庆市五百示范工程荣誉单位14个。
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推动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互联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了以县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延伸,点、线、面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创新成立了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桂林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该县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24个,有人民调解员5439名。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五情工作法”和“老马工作法”,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调解工作。五年来,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5970件,调解成功103850件,成功率达98%以上。
三、社会矫正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立了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县检察院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面向社会招录了14名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建立健全了动态管理机制,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教育,提高GPS定位等信息化管控手段应用程度,切实防止了脱管、漏管。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x名,已解除xx名,目前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xx名。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了“1112”安置帮教网络体系,完善和落实了帮扶政策,密切与监狱、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的横向联系、协同配合,指导司法所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安置“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实现了“无缝对接”,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司法所建设工作不断夯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两所一庭” 建设的要求,该县司法局始终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强基固本的基础工作来抓,积极争取中央国债和重庆市配套资金近400余万元,分三批在全县40个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办公用房面积达120m2以上司法所,每个司法所配备了1-3名在编行政人员,实现了县级司法行政职能向乡镇延伸,消除了无人司法所。各司法所分别设置了所长室、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建办公室、法律援助接待室、调解室和档案室,建立了“9项制度”、落实了“9个登记册”,实行了“三公开”到位。五年来,该县有34个司法所被市司法局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厚坝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五、法律援助工作更惠民生。坚持以“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为己任,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化。开通了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持续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目标。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案件跟踪制度、案件旁听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旁听率达到了50%以上。该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案前了解、案中监督、案后回访”。五年来,该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00万余元。
六、法律服务工作便民利民。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指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县长接待日和县纪委“法律直通车”涉法信访活动,引导信访群众合法表达诉求;积极组织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点工程、物流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探索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公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年来,该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应聘担任法律顾问1430余家,代理各类案件28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9650余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700余万元。
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亮点突出。建立政策法律咨询中心。该县司法局于2010年初创新成立了全市首家政策法律咨询中心,作为群众理性咨询、平等沟通、互相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听民声、解疑难、化民忧、促和谐”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政策法律咨询工作,真正发挥了“信息库”、“疏导站”、“过滤网”、“助推器”、“连心桥”五大作用。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该县司法局在认真总结历年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办法,于2010年5率先成立了全市首家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中心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依法履行调解辖区内医患纠纷的职能,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并受保险公司委托承担赔付工作。其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法制日报、重庆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矛盾纠纷340件,调结327件,涉赔金额1703余万元。
八、队伍形象显著提升。五年来,该县司法局始终把“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业务建设的同时,大力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整顿、管理、培训,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五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受全国表彰的集体有2个,个人有3人;受到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集体21个,个人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