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三个三”扎实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开县法院自8月起,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13次,努力规范法官庭审,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各界对法院的了解,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是组织 3 类庭审观摩人员。 精心选择具有典型意义适宜观摩的案件,邀请3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参加庭审观摩,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组织20余名预备法官及青年干警,对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类型案件庭审进行观摩,从法庭调查到被告人答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及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观摩,提升预备法官的司法水平;邀请廉政特约监督员、大学实习生、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参与庭审观摩,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赢得理解支持。
二是采取 3 种观摩评价方式。 通过三种方式征集三类人员对庭审观摩的意见和建议,即召开座谈会、现场点评与打分、填写意见表。由该院研究室组织参加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会,诚恳征集代表、委员对旁听案件庭审的及对法院司法公开的建议对策12条,加以改进;由审判长对庭审环节与庭审驾驭、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解说和释明,由参与庭审观摩的预备法官及青年干警针对该案的庭审进行打分,提出7条改进建议;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向参与观摩的社会各界人员发放庭审观摩意见建议征集表50余份,表格审前发放,庭后回收,征集意见40条。
三是达到 3 种庭审观摩效果。 一强沟通,通过强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促进沟通,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二促规范,通过组织预备法官参加庭审观摩,规范庭审,改进司法礼仪,着力提升审判质量;三重普法,通过拓展庭审职能,将庭审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对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各类型案件法律知识的宣讲,释法明理,着力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
来源:开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