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的通知

06.07.2016  01:17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90号),我委建立了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定于近期开展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16年7月5日开通系统,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二、企业填报   凡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的企业,实行自愿申报、审核入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经注册地所在区县审核后,入库给予重点扶持和配套服务。具体填报流程见《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附件2)。   三、区县审核   区县科委为指定用户,不需要注册。具体审核流程见《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区县用户手册》(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当首先填报基本信息,待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入库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后,首页上方将显示所在区县科委负责审核的联系人及电话。   2.企业入库申报信息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市科委复核通过后,方能生效并视为入库。未经复核的,不算入库企业。市科委定期公布各区县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   3.每年第一季度为入库企业更新信息的时间窗口,其他时间登录系统只能查询、不能填报。连续两年没有按期更新相关信息的,取消入库。   4.本次填报已将系统测试数据清零,之前曾经参与系统测试的企业,须重新注册和填报。   5.企业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点击系统左侧菜单"问题反馈",将页面截图及问题描述在线反馈到系统后台。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创新办:周正科 67513907   系统技术支持:贺小芳 18580120253   喻 敏 67513887      附件:1.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   2.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3.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区县用户手册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附件1: 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 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附件3: 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区县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