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冲关被警察拔枪逼停,肇事司机当庭认罪

15.10.2015  09:09
【摘要】 昨日上午,袁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成为被告,本案由江北法院在观音桥派出所开庭审理。但由于嫌疑人系累犯,且犯罪手段情节较为恶劣,所以给法院的量刑建议比普通的妨害公务罪要稍重一些。

  昨日上午,袁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成为被告,本案由江北法院在观音桥派出所开庭审理。重庆晨报记者 胡杰 摄

  民警拔枪逼停冲关车后续>

  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报道

  今年8月8日,重庆晨报4版以《黑车顶着民警一路狂飙引擎盖上他拔枪瞄准数三声……》为题,报道了无证驾驶的袁磊(化名)冲关撞伤民警的事件。昨天,本案由江北法院将法庭设在观音桥派出所,公开开庭审理。

   对犯罪事实未作辩解

  公诉人指控,8月6日凌晨1点多,被告人袁磊无证驾驶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在九街附近搭乘了两名女性乘客进行非法营运。当车行至洋河路时,为逃避民警的检查,他不断加速,民警被迫趴在引擎盖上。其间,袁磊仍然加速,并踩急刹车,试图将民警甩下车后逃离现场。车辆行驶约500米后,民警拔出手枪将车逼停。

  袁磊没有委托律师,由他自行辩护。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袁磊表示,对犯罪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也没有任何辩解。

   曾两次因贩毒被刑事处罚

  对于量刑部分,江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袁磊以暴力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袁磊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刑事处罚,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从重处罚。检方建议判处袁磊有期徒刑2-3年。

   悔过书向当事民警和社会道歉

  袁磊在最后陈诉阶段,拿出了一封悔过书进行朗读,并提交法庭。其中大致有三点内容:一是对自己冲撞公安卡点一事供认不讳,深感悔悟;二是对此事带来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愿尽力降低影响;三是对当事民警罗彬诚恳道歉,尽自己所能赔偿。

  此外,袁磊表示,家里的父母和正在上学的弟弟都由他来养,所以遇到民警盘查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不想被处罚,所以一时冲动。同时,他也希望法庭能够对他从宽处理。

  本案江北法院将择期宣判。

   检方为何只以妨害公务罪起诉

  从表面上看,袁磊的行为似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以及妨害公务这三种罪名。可检方为何仅以第三种罪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呢?

  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罗慧介绍,从现场的视频看,事情发生在高峰路段,但不是高峰时段。嫌疑人的行为虽然对车上的乘客、周围的群众有潜在危险,但没有对无辜群众造成伤亡,主观犯意只是为了逃避检查,而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是嫌疑人有主观故意。虽然嫌疑人采取加速、急刹车等行为,可以说其对民警的死亡是放任甚至是积极追求的态度,但他和民警没有个人恩怨,其目的只是为了逃避检查。

  所以,嫌疑人的情节更符合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但由于嫌疑人系累犯,且犯罪手段情节较为恶劣,所以给法院的量刑建议比普通的妨害公务罪要稍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