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局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彭水局立足工商职能,着力在“放、引、扶、维”上做文章,助推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该县共登记注册文化产业经济主体83户,注册资本达18981.86万元。今年新增文化产业经济主体23户,注册资本3435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大于100万的文化类经济主体有20户,注册资本大于1000万的文化类经济主体有5户。
一是优化市场环境,在“放”字上下功夫。 该局降低文化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积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条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经济的文化产业项目,一律视为开放。积极推行动产抵押、股权出资登记,为文化产业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二是引导市场发展,在“引”字上做文章。该局引导企业实施广告宣传,开展广告内容审查,简化广告登记备案手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项目推介会、产品博览会等宣传活动。引导文化产业企业拓展经营范围,与旅游产业相融合,积极发展摩围山避暑休闲、阿依河山水度假、乌江画廊生态观光、鞍子苗寨文化体验等旅游文化项目。
三是支持文化产业主体转型升级,在“扶”字上想办法。为扶持文化产业个体户做大做强,该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个体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各类优惠政策。并且将审议后的优惠政策利用各类年报宣传和法制宣传的契机,利用微企短信平台、彭水电视台、彭水日报等媒体积极宣传关于文化产业群体创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目前已有3户文化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是维护市场秩序,在“维”字上抓力度。引导支持文化产业企业依法经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扎实开展“春夏攻势”、取缔黑网吧等市场监管工作,对音像制品、报刊图书、旅游服务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加强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认真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彭水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