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五个强化”化解信访案件效果明显

18.04.2016  11:54
  彭水法院“五个强化”化解信访案件效果明显

  彭水法院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全面办结挂牌督办信访案件,目前没有不可控信访案件苗头。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访案件化解责任机制,按照“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规定,固化班子成员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和院庭领导每日信访接待制度。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依法化解、定期回访等相关责任细化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全年院庭长接待群众114人次,约访信访当事人13次,带案下访6次,处理诉求138个,依托“院长邮箱”接受信访咨询17件。

  二是强化矛盾排查。严把案件审查关和风险评估关,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按照“及时预防、及时处置”的要求,常态性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案件全面落实“四定四包”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发生初期就可稳可控。全年审判环节排查信访隐患案件7件、执行环节排查2件,通过实施风险防范措施,均未形成信访风险案件。

  三是强化对症治理。全面掌握信访当事人案件信息、审执过程、心理情绪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真切了解其真实诉求、心理预期,在此基础上对症制定依法化解方案。符合信访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处理;对于无理信访当事人,详释法律规定,明确案件底线,耐心讲明道理,劝其理性息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努力给予人文关怀。全年减免缓诉讼费10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0余万元。

  四是强化实质化解。党组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分析维稳案件态势,研究结案化解方案。及时把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纳入审委会讨论事项,努力提高案件化解法律效果。加强结案管理,对信访结案实行由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逐案评查、集体认定,对不符合结案条件的决不敷衍草率结案。全年党组研究信访维稳案件3件,对达不到案结事了要求的1件退回继续办理。畅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7名信访人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1名信访人向市高法院反映诉求,其中2人明确表示不再进京上访。

  五是强化联动处置。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对疑难复杂、集访缠访、挂牌督办等信访案件积极邀请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县级相关事权部门以及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参与接访,同时努力争取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对其中的重大涉稳案件由多部门联合化解、分工协作、妥善处置。2015年通过上述联动机制化解信访案件4件,全部办结市高法院挂牌督办的7件信访案件。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