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03.2015 19:56
本文来源: 法院
彭水法院自2005成功创建重庆市文明单位以来,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坚持“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文明兴院”的建院方针,坚持“四个纳入、两个统一、一个始终”的原则(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纳入领导决策议题、纳入财务专项预算,统一规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将文明创建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以文化倡导文明、以服务践行文明、以责任丰富文明,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创文明单位、育文明法官、树文明新风”的主题活动,文明创建氛围浓厚;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文明创建内涵丰富;突出文化的意蕴和内涵,在精神文化及物质文化建设上狠下功夫,文化建设亮点纷呈;坚持抓班子、正思想、强素质、保廉洁,努力打造一支“尚法、为民、勤廉、文明、团结、奋进”队伍,法院队伍形象显著提升。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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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