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被诉 造谣传谣都会被追责
24.12.2014 20:08
本文来源: 重庆新闻网
今后可要注意了!日前,中国首例微信传谣诉讼案尘埃落定:一微信公众账号,因刊登两篇谣言文章,其账号运营者被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讼案结果是,账号运营者在其微信公众账号发布道歉信,并向安利公司支付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这起微信传谣诉讼案提醒公众:不管是造谣还是传谣,都会被追究责任,转发需谨慎。
从“舌尖上的谣言”到“指尖上的谣言”
近年,由于网络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谣言传播从口口相传的“舌尖上的谣言”时代,跨入了在智能移动终端上的“指尖上的谣言”时代。谣言在网上大量涌现,大肆传播,特别是微博、微信兴起后,由于成本低、传播快、影响大,网络谣言呈愈演愈烈之势。公众、企业等社会各界都深受其害。
首例微信传谣诉讼案的原告安利公司就是受害者之一。“在微信上,有关安利的谣言有数千条,我们进行了投诉和举报,现在已删除4000多条了,但面对每天很多新增的谣言,我们迫不得已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企业的声誉。”
据悉,此次诉讼中涉及的两条谣言。其一称“安利纽崔莱蛋白粉使用转基因大豆”,而实际上安利纽崔莱蛋白质粉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并获得国际权威认证机构SGS的认证。为回击谣言,2014年9月开始,安利公司在纽崔莱所有含大豆分离蛋白的产品的外包装上增加“非转基因大豆分离蛋白”的标识。另一条谣言则声称“安利老板死了,才56岁,吃了一辈子纽崔莱”。这更是子虚乌有,安利公司的创办人理查·狄维士,现年87岁,最近还出了新书,被社会各界津津乐道。
谈到此次诉讼,安利相关人士表示:“追讨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意义不在于钱,是希望更多的企业、公民能够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从“法不责众”到“造谣传谣都会被追究”
不少人觉得,转发一些不知真假的传言,只是出于好玩,或者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并没有主观恶意,而且大家都这么干,不会有法律风险。
这么想,可就大错特错了。
近年来,有关部门都加大了打击谣言的力度,最高法和最高检连续出台司法解释,对于网络侵权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根据司法解释,侵权人可以被法院判令承担50万元以下的赔偿;同时,《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学专家提醒说:“有些人出于开玩笑的心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觉得微信的受众只限于朋友圈,没有外人,不是对外传播。但网络的开放性对一些反常信息传播特别迅猛,一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态形成,即使捏造者、传播者都不是故意的,也可能会被追究刑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互联网造谣、传谣行为。警方提醒网民,对于一些不确切的消息,如果要去传播,那么就有义务去核实真假,千万别让自己成为网络谣言的推手,更不要一不小心触犯法律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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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