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4.06.2015  13:27
  忠县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矫正工作,确保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言行合法,人心稳定。

  一是从思想出发,不断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文件和法规,组织观看《今日说法》等法治节目,切实增强矫正对象的政策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做好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的检查和收缴存档工作,使其在不断进步中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从外部环境出发,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管网络体系。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定期走访,加强与其亲属的联系和沟通,深入了解和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现状,同时调动村干部、左邻右舍等力量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中去,达到共同管理、共同教育的目的。

  三是从管理方式出发,做到严格监管与帮扶关怀相结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控制矫正对象外出的控制力度,确保其不脱离监管。对于一些确因生活困难需要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帮助其就近就业,做到严格监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用实际行动教育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