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教委出“新招”督查学校开学工作

04.03.2015  12:10

 

为全面真实了解全县各学校开学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各学校开学工作,有效促进各学校工作及时步入正轨,忠县教委、忠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出“新招”督导春季学校开学工作。

一是创新督查方式。 一改过去督导组由教委工作人员组成的传统格局,由各学校校长作为“评委”,组成“评委团”到各学校督查开学工作。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全县学校按照类别分组,并抽派专人监督指导,同组内所有学校校长对本组内学校进行巡回督查评分。

二是优化督查内容。 减少降低开学督导内容“硬性”指标占比,提高“软性”指标占比,更加注重学校管理水平、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内涵发展和学校长远发展。重点督查学校开学氛围、行政管理、办学行为、教育教学管理、后勤保障、教育民生、安全稳定等七个方面。

三是规范督查程序。 除听取学校校长介绍开学情况外,督导组“评委”还要对照检查指标,通过查阅资料、查看实情、走访师生等形式,填写《忠县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表》,并独立评分,其中被督查学校校长不参与本校量化打分。县教委监督指导人员进行现场统计得分,由被督查学校对督查结果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当场公布学校的量化得分。

四是严格督查纪律。 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监督指导人员会议,进行督查培训,并抽签确定督查次序,与督查负责人签订廉政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要求督查组必须深入课堂,了解学校课程落实及课改情况,必须深入师生,了解学校实情。严禁在督查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县相关要求,做到严格自律,轻车简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