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政局“五落实”确保汛期安全

20.04.2016  12:09

      一是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带班领导必须按时到岗带班,负责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是落实全员值班制。将全体工作人员分成几个组,实行轮回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全时在岗,认真值班,确保人员到位。

      三是落实交接班制。值班人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到上交下接,保证汛期值班24小时信息畅通。

      四是落实核灾报灾制。值班人员需准确、详实记录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灾情,重大灾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做好灾情处置。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断档或严重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