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项措施推进养老服务改革

13.09.2016  13:44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改革,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397所,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621个,农村幸福院2849个,全市养老服务床位19.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2张。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保障土地供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税费优惠、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加强融资支持、降低养老机构床位设置门槛、简化养老机构申办手续等措施,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行业。同时,出台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000万元,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床位分别按照每张5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探索实施“公建民营”。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九龙坡区、大足区、长寿区、潼南区等国办福利机构相继实施改革,在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实行公建民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推进综合试点改革。深入推进渝中区和巴南区养老服务业综合试点改革,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鼓励通过养老院设立医院、医院举办养老院、养老院与医院联办等形式,构建养老与医疗相互融合的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加强合作,实现老年人康复服务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目前,我市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205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15%,其中23家养老机构设有医疗机构,共有医疗床位3292张。(福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