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这么当贼的!手机落在作案现场 里面还有自拍照
近日,涪陵区公安局白涛派出所抓获了一名“马大哈”小偷,这人在行窃时竟将自己的手机遗落在事主家,而且手机里还有自己的自拍照。
△白涛派出所民警将追回2000元赃款返还给了村民王先生。
几天前,涪陵区白涛小田溪的村民王先生拿到了民警为他追回的2000元赃款后,高兴不已。王先生拉着民警的手连说感谢,他认为民警抓小偷肯定是非常辛苦的,但民警心里却很清楚,他们这次是遇上了一个粗心的小偷。
事情还要从今年1月23日说起,当天下午,村民王先生来到白涛派出所报案,说有人翻窗入室,盗走了他放在老家的一些腊肉。这些腊肉是一家人留着过春节吃的,价值2000余元。
王先生告诉民警,由于平日里都在白涛新街住,老家就空着用来存放一些东西。当天他本准备去取腊肉给回家的孩子吃,哪想到100多斤的腊肉只剩下10多斤了。
就在王先生报案后的一周,王先生回到老家收拾楼上的床铺,却发现有一部陌生的白色手机放在被子上。“这手机不是家里人的,肯定是那天偷我家腊肉的小偷丢下的。”怀疑是小偷粗心留下的手机,王先生立即将手机当作证据交给了警方。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对该手机主人进行了调查,并在手机内发现了疑似嫌疑人的自拍照。很快,手机主人的身份被查明:余某,男,丰都人,曾有盗窃前科。
2月19日,民警在余某租住的涪陵区望州路6号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经审讯,嫌疑人余某对以翻窗入室的方式潜入王先生家盗窃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
余某于2007年因盗窃入狱10年,2017年出狱后一直未找工作,无所事事的他,没有经济来源,便“重操旧业”再次开始盗窃。案发当天,余某趁王先生家里没人,且二楼窗户没锁,于是翻窗进入。由于二楼光线不好,余某将手机掏出照明,在几个卧室均未找到有价值的物品,翻找时便顺手将手机放在了床上,没想到就这样忘掉了。随后,他沿着楼梯来到楼下厨房,发现有许多腊肉,于是用事主家中的麻布袋装走90多斤的腊肉迅速离开。
可能是盗窃成功后很兴奋,余某直到回到家中都未发觉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却不曾想这部手机竟成了警方破案的关键线索和证据……
最后,白涛派出所民警将追回2000元赃款返还给了王先生。
目前,余某因入室盗窃已被批准逮捕。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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