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上班打盹被辞退 法院判企业支付赔偿金

04.06.2017  21:53
【摘要】 经查明,公司解除李某劳动合同无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其解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规定,最后依法裁决物业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000元。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谭柯

  通讯员 李娟

  重庆商报讯员工在工作中打了一个盹,被公司发现后辞退。公司反倒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5000元。近日,巴南区经济园区携手区人社局将有关用工的法律法规送进生产一线,帮助企业查找到用工管理中易忽略的环节,通过现场讲解和真实案例分析,促进企业依法管理。

  员工上班打盹被辞

  企业违法反掏补偿

  李某在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2500元,2017年2月20日李某在上夜班时打瞌睡,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公司以上班睡觉违反《员工管理制度》规定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公司解除李某劳动合同无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其解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规定,最后依法裁决物业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000元。

  专家提醒用工企业,无事实依据、无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依据、违反法律程序等均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其法律后果就是撤销解除决定并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未签合同赔两倍工资

  企业喊“”无效

  唐某等10人于2015年6月左右开始在某加工厂从事喷漆等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600元至16000元不等,工作期间加工厂未与唐某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7月唐某等人与工厂就工价发生争议停止工作。

  经调解无效,最终依法裁决,加工厂支付唐某等10人二倍工资差额共计42万余元。

  专家分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都是错误认识,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据了解,2016年巴南区共立案处理该类案件134件,占立案处理案件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