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4.01.2015 19:23
本文来源: 考试服务网
关于 2014 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147号文,关于2014年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执业 药师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00分 | 60分 |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 ||||
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学 | |||
中药学 | ||||
造价 工程师 | 建设工程计价 | 120分 | 72分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分 | 84分 |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 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
安装 |
专业名称 | 科目 | 试卷满分 | 国家 合格标准 | 重庆市 合格线 |
全国经济 专业技术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81分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8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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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