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首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新修订《行政处罚法》7月15日起施行
记者23日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举行的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定地位,同时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赋予了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而为了积极适应《行政处罚法》新要求、新规定的实战检验,市城市管理局经综合评定、公开发布全市首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首批城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唐家利介绍,此次发布的首批10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不仅能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与专业本领;也能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首批10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别是重庆某建筑置地公司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案;重庆某公司建筑工地擅自偷排直排污水案;重庆某房地产公司、重庆某轨道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重庆某建筑劳务公司施工作业损坏城市供水设施案;某物业公司未履行垃圾分类责任案;驾驶员廖某某乱丢纸屑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案;重庆某建筑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永川某工厂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蒋某云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堆放物品(河沙)案;重庆某垃圾清运公司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案。
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城管执法法定地位
据了解,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定地位,同时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赋予了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
本次综合评定、公开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案、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建筑工地擅自偷排直排污水案、损坏城市供水设施案、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等典型案例,涉及城市园林树木直接经济损失综合评估、城镇供水与污水水质检测、建设工程造价项目与建筑垃圾倾倒方量勘测等,需要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客观公正的评估检测,这对于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履职和执法查处,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性和实战操作性。
将对立案启动调查取证等全过程纪录
记者还了解到,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还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要求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对立案启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执法机关要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本次综合评定、公开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8个案例为一般程序和2个案例为简易程序,均做到违法实事清楚、调查证据充分、执法程序规范。特别是北碚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推荐的重庆某建筑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违法当事人对执法程序提出质疑,一审、二审不服、申请市高法院再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重庆某建筑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作出予以支持的行政裁决,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更加彰显了城市管理执法调查取证严谨、执法程序规范的极端重要性。
此外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董进)